勞務派遣辭職報告範文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一:

  本人 ***身份證號: ***於 年 月 日入職 有限公司,並從入職之日起派遣至***用工單位*** 工作。現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並承諾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和流程妥善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特此申請望批。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派遣員工入職須知

  一、所需材料

  1、用工單位入職介紹信

  2、就業失業登記證***入職時必須為失業狀態且失業滿一年需年檢***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3份***1份合同備檔、1份辦理住房公積金卡、1份辦理社保卡*** 4、二寸白底高清彩照***用於辦理社保卡***

          二、步驟

         1、合同簽訂

  2、養老保險手續辦理:已參保員工,需辦理保險轉入手續 3、醫療、生育保險手續辦理:首次參保需辦理社會保障卡,已參保員工需辦理保險轉入手續

  4、由我方代發工資的需辦理工商銀行卡1張***卡號前三位為622可直接提供卡號,卡號前三位為621的需要提供銀行賬號***

  派遣員工離職須知

  一、所需材料

  1、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通知

  2、本人身份證

  3、辭退需用工單位情況說明

  二、步驟

  1、辭職:提交辭職申請2份

  辭退:需在情況說明上簽字、按手印

  2、辦理各項保險、公積金轉出手續

  一、宣告

  1、本人必須在用工單位離職3天內到我方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務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無效

  3、超期未辦理離職手續的一律按照違紀辭退辦理,逾期造成的所有法律後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篇三:勞務派遣協議範本

  編號: 派遣服務協議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絡人:

  ***: 乙方***用人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絡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 協議內容

  1.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建立了勞動或勞務關係的人員***以下簡稱“派遣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甲方依法承擔用工單位的

  責任和義務,同時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派遣費用。

  二、 協議期限

  2. 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本協議到期前30日,若雙方沒有書面異議的,則本協議順延相同的期限;若任何一方提出書面異議的,則本協議到期終止或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三、 派遣崗位和數量

  4. 派遣員工數量、崗位、薪酬及派遣期限等均以附件列示。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 甲方對最終確定使用的派遣員工應按照本協議所附的《員工入職明細表》填寫並蓋章確認。

  6. 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的專業技能及工作表現依法合理的調整其工作崗位。甲方應在變更前填寫本合同所附的《勞動合同變更、續簽通知表》並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據變更表的內容和派遣員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7.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派遣員工公示並在乙方備案***的,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重大損失的標準,應在甲方規章制度中明示***的派遣員工,甲方可在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明材料後予以解聘並退還給乙方。

  8. 派遣員工在甲方期間的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事務由甲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操作規程、考核辦法、規章制度等應依法制定並事前向派遣員工及乙方明示。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或者直接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安全協議”等,該類協議應在簽訂後15日內交乙方備案留存一份。

  9. 甲方應遵守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協議之規定,履行用工單位及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0.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向甲方提供各項服務。

  11. 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與甲方結算派遣費用。

  12. 乙方應與派遣員工依法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並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法定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除外。

  13. 乙方對甲方存在的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可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並予以整改。

  14. 應甲方和派遣員工的要求,乙方可對甲方和派遣員工的勞動爭議進行初步調解。

  15. 派遣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職業病、工傷、死亡等情況的,由乙方負責申報,甲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的規定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並通過乙方支付給派遣員工或法定繼承人。

  六、 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6. 雙方應保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

  17. 雙方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配合政府執法部門公務必需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任何與其職務無關的情況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漏,雙方應盡其一切努力防止第三方竊取保密資訊。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對受損失方均負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責任。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到期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18. 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本協議任何一方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派遣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過錯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類補償和賠償費用、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鑑定費等***,此等責任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19.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或派遣員工造成損害的,均應根據損害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 派遣員工的退回與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20. 派遣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員工並無須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並書面通知員工及乙方,但甲方應提供相應證據。

  21. 派遣員工提出辭職,甲方收到員工的辭職信後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員工的辭職信。如不能提供辭職信,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2. 派遣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辭職時,甲乙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2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甲方可以退回員工,但應當提前三十五日書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

  乙方並向員工或通過乙方向員工支付相當於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同時甲方應按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員工或通過乙方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發生依法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等情形,甲方還應依法支付醫療補助費等各項費用。乙方可據此與員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24. 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20、23條的約定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25. 在派遣期限內,如不具備上述條件而甲方希望退回員工的,乙方可協助甲方與員工進行協商,在與員工達成一致後甲方方可將員工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但甲方應依照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6. 甲方應在員工派遣合同期滿前三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

  26.1. 甲方書面明示繼續接受派遣的,應明確派遣期限且不得少於2年。

  26.2. 甲方決定終止派遣時應根據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26.3. 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終止接受派遣。

  2***. 如果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則視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順延相同的派遣期限。

  27. 除上述規定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外,甲方不得隨意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如甲方違反約定退回派遣員工的,甲方應按法定標準支付相應的補償或賠償金。派遣員工因仲裁或訴訟而被判恢復勞動關係的,則應同時恢復派遣員工和甲方的用工關係。

  28. 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變化,需要退回乙方的派遣員工超過派遣給甲方總派遣人數的90%***含90%***以上時,甲方應提前三十天向全體員工說明情況並將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通報乙方,乙方應接收退回的派遣員工。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撤回已派往甲方的派駐員工。

  30. 因一方原因導致派遣員工勞動關係解除不合法所產生的相關賠償、補償費用等均由過錯方承擔。

  八、 派遣員工勞動報酬

  31. 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甲方確定,但應與甲方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甲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32. 甲方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可以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派遣員工的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3. 甲方確定的派遣員工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34. 乙方為派遣員工發放工資,依國家規定代扣代繳派遣員工個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費用,將勞動報酬情況告知派遣員工。

  九、 派遣員工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35. 乙方按國家及地方規定按期、足額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個人承擔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36.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明細及相關憑證交甲方確認後留影印件供甲方備案。

  十、 派遣員工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37.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8. 甲方應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對派遣員工進行工作安全衛生教育。

  39. 派遣員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的崗位工作,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40.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強令派遣員工冒險作業;不得有危害派遣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十一、 協議變更與解除

  41.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國家和當地政府新頒佈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應以新頒佈的規定為準。法律環境變化造成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顯失公平時,須按照公平原則就協議條款進行協商達成變更、補充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拒絕變更協議條款。

  42. 本協議需要終止或解除,而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則甲方可採取下列措施 A :

  A、協議到期即終止,甲方配合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產生相關費用的,則由甲方承擔;

  B、乙方不再向甲方派遣員工,待原有的全部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C、甲方將勞動合同期未滿的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乙方應儘可能的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變更成立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根據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相應經濟補償金;變更不成的,乙方繼續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並按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三期女員工除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須向派遣員工支付補償的,甲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無論甲方選擇上述哪種措施,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員工的所有離職資料,乙方收到上述手續後辦理離職手續。

  43. 甲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服務費應當支付至最後一名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

  44. 任何一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5.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有違法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損害另一方或派遣員工利益的,遭受損害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同時受損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受損方全部損失。

  十二、 費用及結算方式

  46.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每人每月 ***人民幣大寫***陸拾元***¥: 元***,政府部門另行收取的行政費用***如:殘疾人保障金、工本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47. 甲方須於每月 5日前告知乙方派遣員工的增減情況。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員工人數、身份、

  工作起止時間、繳費基數等結算派遣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甲方每月出具的《員工入職明細表》執行***。

  48. 乙方須於每月 5 日前將《社保清單》交甲方確認。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社保清單》後的 2 個工作日內對《社保清

  單》進行確認。甲方確認乙方的《社保清單》無誤後,應於每月 10 日前以轉賬方式將社保費用和服務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在 每月 30 日之前開具發票給甲方。

  49. 雙方約定:具體勞動報酬按以下 C 項的辦法發放,發放日期為每月 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

  A、由乙方核算工資,並向派遣員工發放勞動報酬。由我公司製作《派遣員工服務費結算表》***包括派遣員工工資明細、社保清單***。甲方收到我乙方《派遣員工服務費結算表》後 3 日內稽核確認。甲方應在工資發放日的前 2 日將工資費用及服務費以轉賬方式匯入公司指定的賬戶。

  B、由甲方核算工資,乙方向派遣員工發放工資的,甲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的前 5 日內將派遣員工的《工資清單》和乙方進行確認,並在工資發放日的前 2 日將工資費用及服務費以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C、乙方委託甲方直接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派遣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後交乙方繳納。甲方應當在每月的工資發放後的3個工作日內,將工資發放的憑證向乙方書面備案留存。

  50. 甲方可以直接向派遣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等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51. 乙方指定的結算賬戶資料如下:

  戶 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十三、 違約責任

  52.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協議約定的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3.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而延遲付款,向乙方按每日應付款額0.5%的比例加付違約金,給乙方和派遣員工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4.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賠償甲方及派遣員工的相應損失。

  55. 任何一方違法或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應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56. 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協議約定經守約方書面提醒後超過10個工作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本協議解除後甲方應按照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或地方政府的規章規定及協議的約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責任等。

  十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57. 若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選擇採取以下 A 種方式解決***如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選擇則表示雙方同意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A.

  B. 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58. 協議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絡人和***地址等為雙方指定的有效***,任何從其發出或接收到的資訊均視為獲得了充分的授權和認可。

  59. 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及***或***專人派送***包括快遞***及***或***掛號信及***或***郵件方式送達雙方約定的地址和聯絡人,雙方變更以上資訊均應提前10個工作日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均由資訊變更方承擔。

  60. 雙方根據本協議而交付、確認的全部檔案、表格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62. 其他事項:

  6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時

  以最後的簽署日期為準。

  64. 附件:

  附件一:《員工入職明細表》

  附件二:《員工離職明細表》

  附件三:《社保清單》

  附件四:《勞動合同變更、續簽通知表》

  附件五:《勞動合同》

  其他: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