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法律認定方式是什麼

  家庭暴力在中國很多家庭中還是存在的,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很是常見,而在法律上,對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是有規定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希望能幫到你們。

  家庭暴力的認定方式

  1、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內的親屬,一般應具有親屬關係和共同生活兩個特徵。如父母子女關係、夫妻關係。這裡的親屬關係不僅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緣維繫的親屬關係,還包括依法律關係形成的親屬關係,如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繼兄弟姐妹關係等。在這裡還值得一提的是,傳統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認為具有配偶關係的男性對女性的施暴。當然,這在家庭暴力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但事實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還包括老人、兒童以及女性對男性的施暴,這也越來越為社會所重視。

  2、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主觀上必須具有故意。

  實踐證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殘酷性,情節的惡劣性,後果的嚴重性,時間的連續性,這些特點決定了家庭暴力僅以故意為條件。

  3、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並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客觀上須具備兩個方面:

  一是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為。

  二是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日常生活中偶爾的打鬧、爭吵不能理解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體是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具體為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和身體權。

  身體權是家庭成員維護其身體完整並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健康權是家庭成員維持其人體各種生理機能的正常運轉,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權利。生命權是以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的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自由權是家庭成員在法律的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權利。

  家庭暴力訴訟需要的證據

  第一、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第二、報警記錄。

  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第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

  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第四、婦聯投訴記錄。

  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

  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麼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採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錄音證據。

  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

  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九、相關照片。

  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訊錄影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家庭冷暴力的特徵

  1、漠不關心

  2、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惡語中傷、冷嘲熱諷

  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5、對家事完全不負責任

  冷暴力的危害

  1、精神虐待等家庭冷暴力比顯性暴力造成的危害更大。

  有專家指出,精神暴力對人的傷害不亞於身體暴力,長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現情緒表達障礙和性格扭曲。家庭冷暴力的極限會使很多受傷害的人產生報復心理,如果嚴重了,還會產生極端的做法。可能會自殺,甚至傷害自己的親人,如果家裡有孩子還有可能傷及孩子。

  婉秋就處於老公的家庭冷暴力狀態,老公對她無休止地挑刺折磨,使她幾乎陷入半瘋狂狀態:“有時我看見人多就煩躁,走過柳江大橋的時候,看著眼前的人我就想把他們一個一個丟下江去,在公共車上見別人懷裡小孩哭,就想撲過去掐死…”

  “我們每天幾乎都不說話,我有時想和他作一些溝通,可是他卻一副冷冷的樣子,我的話根本就說不出來。如果再這樣下去,我的精神真的要崩潰了。”這是一位正在遭受“家庭冷暴力”傷害的中年女士的訴說。

  2、家庭冷暴力對孩子的傷害最大。

  夫妻間的家庭冷暴力還會影響到其他家庭成員。在這種家庭環境裡生活的孩子,輕者會性情憂鬱,變得懦弱或殘暴,重者可能產生自殺傾向。無論是誰發起家庭家庭冷暴力,也無論是哪個人的責任,或夫妻之間誰對誰錯,尤其身為父母,要對孩子抱有一份責任,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每對父母的心願。但家庭冷暴力傷害的不僅是夫妻雙方,對孩子的心理也會產生不良影響,長時間的家庭冷暴力已經使孩子的性格發生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