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離婚起訴書

  家暴不僅會在身體上傷害某個人,輕傷重傷死亡疼痛,更多的是在精神上折磨。如若施暴方死不悔改,這時候我們有必要採取家暴離婚起訴。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來欣賞一下吧。

  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一

  原告:林*,女,漢族,19*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138**** 被告:李*,男,漢族,19*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158****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離婚後女李*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離婚起訴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朋友介紹與被告認識,戀愛一年後,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一個女兒李*。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此處寫離婚的主次原因,也就是婚姻中遇到的問題

  此處寫關於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跟誰的關係比較融洽,一直和誰生活,寫出孩子離婚後撫養權的申請和指出對撫養權交給自己的有力證據,你寫出對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問題是希望一次付清還是按月等給付方式詳細說明。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二

  原告:劉**,女,35歲,漢族,*人,住*市*區***路***號**花園**棟***房,身份證號碼:**************;電話:*******************

  被告:陳*,男,41歲,漢族,*人,住*市*區***路***號**花園**棟***房,身份證號碼:**************;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陳**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給原告,直至陳**獨立生活為止;

  三、位於*市*區****花園第*棟13a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財產清單。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賠償金15萬元給原告。

  五、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2002年5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然後於2003年1月19日到*市***區民政局申領了結婚證。原告於2005年1月3日生下女兒陳**。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感情基礎並不好,被告脾氣暴躁,結婚之初就有無端辱罵原告的現象,原告和被告經常吵架。自從2004年4月原告懷孕後,被告經常去酒吧、歌舞廳消費,基本上都要凌晨一兩點才回家,甚至偶爾夜不歸宿。原告曾經努力與被告溝通,試圖改善關係,但得到的都是被告冷漠的迴應。原告也曾多次嚴肅指出被告的行為是錯誤的,要求被告改正,但換來的都是激烈的爭吵和毆打。從2006年6月開始,原告和被告開始冷戰。2007年2月14日,被告在沒有告知原告的情況下,搬了出去,和一名23歲的王姓女子住在一起。被告搬出去後,從來沒有回家看看,也從來沒有向家裡打個一次電話,好像原告和女兒不存在一樣。從這一點可以看出,被告是一個何其不負責任的男人。

  被告言行粗暴,多次對原告大打出手,給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比如2005年1月14日凌晨2點左右,被告喝得醉醺醺地回來,分娩後尚未滿月的原告忍不住多說了兩句,被告一腳將原告蹬下床,然後追下來,狠狠地打了原告2個耳光。2006年5月10日下午,被告稱自己晚上請朋友吃飯,向原告索要8000元錢,原告不給,被告即毆打原告,原告此次被打後,在醫院住了10天才得以痊癒出院。

  原告認為,原被告雙方感情基礎薄弱,雙方性格、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差異太大,根本不適合共同生活在一起。被告暴躁的性格、嗜酒的惡習、不負責任的態度、和婚外異性同居的行為,更是原告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的。原告對這種沒有感情、沒有幸福的夫妻生活的忍受也達到了極限。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絕無和好可能,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女兒陳**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撫養,為有利於女兒的健康成長,應維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被告有穩定的工作,且月收入將近三萬元。因而請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給原告,直至陳**獨立生活為止。由於原告工作不穩定、收入不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市*區****花園第*棟13a號房應判歸原告所有。另,被告多次威脅、毆打原告,給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傷害,依法應該向原告賠償。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三

  原告:_____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_____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3、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_____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_____ 至兒子年滿18週歲止;

  4、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_____ 元給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____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