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超員怎麼處罰

  超員,在道路上是非常容易看見的,但我國對於小汽車超員是有處罰的。那麼,你知道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機動車超員處罰規定吧!

  機動車超員處罰規定

  一、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二、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三、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四、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校車超員處罰規定

  對於校車超員,一般是按照客車超員的規定進行處理的。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車超載***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車輛超載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嗎

  當事人的責任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時所認定的責任,實際上是指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違章、是否構成過錯,以及當事人行為對交通事故形成的影響力的大小。因此,車輛超載是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