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腹瀉用藥禁忌是什麼

  小兒腹瀉是兒科常見病、多發病,很多父母又擅自給寶寶用藥,那麼小兒腹瀉用藥要注意什麼?下面就隨小編來學習一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小兒腹瀉用藥禁忌

  複方地芬諾酯***複方苯乙哌啶***:

  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及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酯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可直接作用於腸平滑肌,作用亦很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兩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兩歲以下嬰幼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四環素:

  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治療感染性腹瀉具有一定療效。但8歲以下小兒應用四環素及同類藥物如土黴素、多西環素***強力黴素***、米諾環素***美滿黴素***等可致恆齒黃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因此8歲以下的小兒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

  藥用炭:

  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且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物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致小兒營養不良,故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禁止長期應用。

  氟哌酸***諾氟沙星***:

  對致病性和產毒性大腸桿菌、沙門菌屬等所致的胃腸炎、菌痢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人們熟知。但因該藥及其同類***喹諾酮類***藥物有引起骨病變的可能,因此,12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

  易蒙停***洛哌丁胺***:

  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嬰兒生理性腹瀉是怎麼回事

  有些嬰兒自出生後,或經過不長的一段時間,出現大便次數增加,而且持續時間較久。每天大便少則3-4次,多則6-7次。大便外觀稀稠,消化尚可,水分不多,色發黃綠,無膿和血。多見於6個月內的嬰兒,體型較胖,常有溼疹。在整個腹瀉階段從沒有發熱,雖然腹瀉已久,精神食慾卻一直很好,體重和身高及其他方面了的發育均正常。說明腹瀉並沒有影響正常的生長髮育,所以不屬於病態,故稱生理性腹瀉。這種腹瀉無須任何治療,一般在逐步新增輔食後,大便次數和性質就會變好了。

  嬰兒腹瀉有哪些表現

  輕型病兒,大便次數約在每天10次左右,偶有嘔吐,病兒精神、面色都出常,尿的次數及量均不少。

  重型病兒,每天大便10—20次,大便呈稀“蛋花湯”樣,病兒陣陣哭鬧,尿少或無尿,出現脫水症狀,病兒精神萎縮,昏睡或昏迷不醒,病精繼續發展將出現血壓下降而休克。

  遷延型腹瀉病程達1個月以上,病情時輕時重,重時吐、瀉頻繁似重型腹瀉。但往往因病程拖延,病兒以慢性營養不良表現為主,伴有各部位繼發感染等。

  腹瀉為嬰幼兒的常見病、多發病,不論病情輕重,均需及時治療。輕型病兒如果久不治療,就會發展成遷延型腹瀉。重型病兒伴有水和電解質紊亂,必須及時送醫院救治,延誤就會發生生命危險。

  護理嬰兒腹瀉的方法

  小兒腹瀉時不僅排出水及電解質,而且也失去不少營養物質,理應及時加以補充。但進食後易嘔吐,無法達到目的,應根據病兒的病情調整餵養的方法。不論原來用什麼方法餵養,腹瀉後飲食的質與量均應減少。原為母乳餵養的,每次哺乳的時間應縮短。原為混合餵養者,可停喂牛奶或其他代乳品,單喂母奶。原為人工餵養者,牛奶量應減少,再加水或米湯衝稀些,也可單喂米湯,因米湯較牛奶容易消化吸收。原來已加喂的輔食,也應減量或暫時不喂。病兒腹瀉經過治療,病情漸好以後,也不能短時間恢復到原來的飲食,要慢慢新增,以免再次引起腹瀉。這裡所說的“慢加”,包括飲食質量的新增要從少量開始,不要加得太快、太多,加量不能天天加,頓頓加,不能指望在1—2天內恢復到原來飲食。如再次發生腹瀉,治療就更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