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紀實攝影的詳細介紹

  紀實攝影是以記錄生活現實為主要訴求的攝影方式,素材來源於生活和真實,如實反映我們所看到的,因此,紀實攝影有記錄和儲存歷史的價值,具有作為社會見證者獨一無二的資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紀實攝影的介紹,歡迎大家參閱。

  概念範疇

  1935年美國經濟學家羅依·斯特萊克***Roy stryher***就提出要為紀實攝影下一個定義,但迄今為止,都沒有一個公眾認可的定義。紀實攝影***documentary photography***,就攝影而言,最先使用"紀實"一詞的是20世紀初法國攝影家歐仁·阿特熱。"紀實"這個詞源於拉丁文的"docere",意思是"教導",紀實照片的功能不止於傳達資訊,他還教導觀眾從他所透露的真相認知社會的某個層面。

  1940年,美國紀實攝影家多蘿西婭,蘭格***Dor other lange,1895-1965年***為英文"紀實攝影"概念確定了理論意涵。觀點:紀實攝影反映當下,為將來作影像實證。紀實攝影反映的是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係;主要記錄人的活動;描繪人類社會生活中的制度、習俗等;揭示影響人類行為的生活方式;不僅需要專業工作者參加,而且還需要廣泛的業餘攝影愛好者參與。

  1985年,美國南卡羅萊那大學碩士生斯蒂芬尼.安克萊恩***stphani e Am Rlein***在《紀實攝影的新定義》中說:1、紀實攝影是由一個技藝高超,富有獻身精神的攝影家以任何畫幅的照相機拍攝的系列照片,它能抓取人類狀況的現實本質,展現生活條件,無論是好是壞。

  2、紀實攝影是對被研究社會狀況的視覺描寫。其中流露出拍攝者的關心,並表明可能需要作那些變化。

  3、紀實攝影是解釋人與環境,人與社會活動之間相互關係的解說性照片。

  中文"紀實攝影"概念的創始人是王惠敏。1984年,該詞初見於《國際攝影》,是當時的編輯王惠敏臨時想出來為國外某一種攝影樣式起名的。在流行拿來主義的20世紀80年代,這個被對應為英文"Document Photography"的概念,很快就在國內作為一個有特指而沒有確切定義的孤立存在概念,普遍使用開來。

  紀實攝影是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攝影家們,秉承人道主義精神和善良準則,以無比的毅力甚至是獻身精神,深入人類的生存實際,真正的瞭解並尊重被攝物件,不虛構、不粉飾、不誇張,大多以抓拍的方式再現的真實的情景。紀實攝影作品無論美好或是醜陋,目的都在於表現一個真實的世界,引起人們的關注,喚起社會良知,同時記錄特有的文化,為後世留下寶貴的歷史財富。

  核心

  到目前為止,對於紀實攝影的確切概念範疇,雖然每家之言各有不同,但在主要的核心問題上基本還是達成了共識,那就是:

  1、當其誕生之時,西方人將其命名為Document Photography。根據"Document"最基本的含義,它應當是指起到一種證明、證據和文獻作用的攝影型別。

  2、在中國最後定名為"紀實攝影",同樣表達了文獻和歷史紀年的含義,也強調了真實性的價值範疇。

  3、根據兩者命名的定位,紀實攝影應當是對人類社會進行的真實的記錄,它的題材內容是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和歷史文獻價值的。

  分類方法

  "小品"型的紀實攝影--新聞攝影

  小品的特點是在很短的時間內講述一個故事,反映一類社會現象,因此資訊量非常集中,而且通常採用比較誇張的手法,帶給人們直接的衝擊力。

  羅伯特·卡帕的《共和軍戰士之死》

  而新聞攝影也具有相似的特點,它講求時效,並且一張畫面就已包含了何時、何地、何人、何事的完整事件,同時由於新聞傳媒的內在競爭性,絕大多數的新聞照片都具有非常強的視覺衝擊力,因此,新聞攝影納入到這一類別。例如攝影史上的名作《共和軍戰士之死》***羅伯特·卡帕攝於1936年***和《李·哈威·奧斯瓦德遇刺》***羅伯特·傑克遜攝於1963年***。兩幅照片都各自向人們傳遞了非常完整的資訊,令人有"觸目驚心"的感覺。

  對於這樣的劃分,可能有很多人會提出異議,因為一直以來,儘管新聞攝影和紀實攝影有很多相通之處,但一向是被作為並立的兩個概念。我認為,新聞攝影應當屬於紀實攝影的一個類別,一幅照片通過大眾傳媒成為所謂"新聞攝影",它必定是具有一定的重要性的,是會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的。況且今天是新聞,明天就將成為歷史,明天的明天也就成了文獻資料。我們把新聞攝影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也許是因為它強烈的時效性和所肩負的傳媒任務。我們也不能割裂紀實攝影與新聞攝影的血緣關係。

  對於"小品"型的新聞攝影,最基本的標準當然是要具有時效性,以及畫面內容的完整性,同時要能夠以足夠的視覺衝擊力傳遞重要的資訊。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