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的基礎介紹

  城市規劃它的物件偏重於城市物質形態的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佈局、建築物的區域佈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定、城市工程的安排,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主要內容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範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複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執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複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問題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裡通過研究鄰里社群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並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最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群規劃理論的先驅。

  後來建築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後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準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築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於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群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後,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最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於“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後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於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大倫敦規劃。

  《城鎮中的交通》是1960年由英國首相麥克米蘭委託英國著名的建築與城市規劃學家科林·布坎南爵士***Professor Sir Colin Buchanan***召集規劃、交通、建築及土木工程等各個方面的專家學者於1963年編著完成的,又稱《科林·布坎南報告》。當時英國仍然處於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後重建和城市化程序加速的時期,在《報告》編著時,英國已有註冊車輛1500萬輛,根據預計的增長率,1970年要達到1800萬,1980年將達2700萬。到2010年,車輛保有率將達每戶1.3輛,即全國要有4000萬輛。《報告》提出針對道路認識的根本轉變:城市應當宜於居住,這比開車進入市中心能力要重要得多,因此對交通需求要有管理,對人們運用車輛的方式應當引導。《報告》也提醒人們要認識到交通也會帶來環境的負效益,通行能力的增長只能加劇交通擁堵而不是解決。另外,《報告》中也針對只依據交通量來設計道路的方法,提出了依據道路在城市中的功能來設計的思路,在各級道路中充分考慮人們生產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車和汽車在各級道路中的行為需求來設計道路。《報告》出版後在英國和其他歐美國家引起強烈反響和爭論。這些遠見卓識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並未成為政府的政策。

  《城市區域的道路》是英國交通部於1966年完成的一本城市道路技術指南。與《科林·布坎南報告》不同,這本指南仍然堅持傳統道路設計中的特點,如強調橫斷面的寬度等;也沒有提交通管理和對公交、行人的優先。這也體現了當時人們對於道路認識的侷限和爭論。

  在經歷了六十年代後期、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實踐後,英國的決策者、規劃者和道路工作者逐步認識了城市區域的交通“承載能力”***包括交通和環境兩方面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和道路建設必須同時規劃同時管理。另外,英國的城市化程序進一步向縱深發展,郊區和原來的鄉村地區房屋開發的需求高漲,城市中心地產重組再開發***常常因地價原因,這類地產經常為商業目的***,這些都進一步刺激了交通需求。

  1987年由英國交通部與英國道路與交通工程學會聯合出版了一本技術指南 - 《城市區域的道路與交通》。該指南指出,對於城市的交通問題要採用一種“均衡”的方法,即,“把交通管理與道路建設結合起來,當採取適當的設計標準時,是能夠起到降低噪聲、減輕汙染和視覺衝擊的”。這本指南的影響是深遠的,它轉變了從單純地設計路寬等技術指標的思路,落實了六十年代《科林·布坎南報告》中提出的思想,使道路的建設服務於城市的整體功能,道路的設計面向使用、面向以人為本。鑑於其影響,這本指南在業界又稱“棕皮書”。

  進入九十年代,英國城鄉發展的差距進一步縮小,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社會和英國交通政策的主要目標,這也給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帶來了一些深刻的變化,甚至影響到交通系統的設計和運營。過去那種對交通需求不加限制的政策已被“需求需要管理”和“出行要採用綜合運輸方式”的輿論所取代。這本操作指南與八十年代的“棕皮書”不同,它不僅僅注重交通管理與道路建設,它更是把城市中的各類交通方式進行了系統地定位,在城市的環境中突出強調出行時間的穩定性而不是高速度,要追求整體的環境效益、社會發展效益,從而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進入二十一世紀,由於有1997年的技術指南奠定的綜合交通系統的基礎,交通決策者和從業者對於街道的建設、公交優先、停車政策等技術指南的需求日益專業化,所以在1997年指南的基礎上,英國交通部、英國道路與交通工程學會等機構陸續出版了各類專業化的技術指南,如:

  · Planning for PT in Developments ***1999***

  · Providing for Journeys on Foot ***2000***

  · Traffic Calming Techniques ***2005***

  · Parking Strategies and Management ***2005***

  · Road Safety Audit ***2008***

  這些指南在各個方面將全世界的優秀實踐加以了總結和利用。此後,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絡作用,並瞭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式。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於城市的髒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週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巨集偉的古典建築、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遊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巨集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裡寧在奧地利建築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形式主義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築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築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築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於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絡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築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後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築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現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是,近代由於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築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憲章》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築問題。

  意識

  由於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築、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築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築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範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範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後,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後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於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研究成果

  區域規劃工作的另一內容是對農村地區的研究。美國格爾乾的《農村社群的社會剖析》是這方面研究的最早成果。1933年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在《德國南部的地區中心》一書中分析了該地區鄉村的市場中心和服務範圍,提出了有名的“中心地理論”。他根據這種理論探索了農村中心的分佈,城市商業、服務業的分佈,以及區域規劃中的城鎮體系。

  20世紀初,格迪斯提出“生活圖式”,從地理學、經濟學、人類學的觀點,就人、地、工作關係來綜合分析城市。他的名言“調查先於規劃,診斷先於治療”已成為城市規劃工作的座右銘。這種調查一分析一規劃的工作程式一直被廣泛採用。

  工作內容

  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城市發展目標的條件和措施。

  2、研究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技術經濟指標。

  3、確定城市功能的空間佈局,合理選擇城市的各項用地,並考慮城市空間的長遠發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區域性基礎設施的規劃原則。

  5、擬定新區開發和舊城區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方法。

  6、確定城市各項市政設施和工程設施的原則和技術方案。

  7、擬定城市建設藝術佈局的原則和要求。

  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計劃,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專案,為各項工程設計提供依據。

  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

  城市規劃的主要任務

  城市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佈置城市體系;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佈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地發展,使城市的發展建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城市規劃方法提示

  ***一***城市規劃的管理體制

  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是指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旋管理的體制。依據《城市規劃法》第9條以及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國的城市規劃管理實行分級管理的體制,即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城市規劃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國家建設部主管全國的城市規劃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訂全國城市發展戰略以及城市規劃方針、政策和法規;指導、推動城市規劃的編制、實施以及城市土地和建設規劃管理;參與國土和區域規劃以及重大建設專案的選址和可行性研究;組織、推動城市規劃設計體制改革,負責全國城市規劃設計和城市勘測管理工作,制訂城市規劃事業發展計劃,組織推動城市規劃的技術進步、人才開發和國際交流;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具體規劃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批工作;組織編制全國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2.省級、地區行政公署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區域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辦城鎮體系規劃編制的具體組織工作;參與建設專案的可行性研究,組織工程選址;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其他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3.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辦城市規劃編制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管理;參與建設專案的可行性研究,組織工程選址;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的管理,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程規劃許可證;對城市規劃的實鐫進行監督和檢查,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積累和管理城市規劃檔案資料;其他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4.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此外,鎮***不含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二***城市規劃管理的內容

  城市規劃管理作為一個實踐過程,它包括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三個環節,是通過行政的、法制的、經濟的和社會的管理手段,對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項建設活動進行控制、引導和監督,使之納入城市規劃規範化的軌道,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在城市空間上協調、有序、可持續的發展。城市規劃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

  1.城市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

  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包括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其中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專業規劃包括道路交通、給水排水、防洪排澇、電力、郵電通訊、環境保護、人防建設、防災抗災、供熱供氣、園林綠化、公共服務設施、市場建設、環境衛生、郊區農副產品基地、文化古蹟保護、風景名勝區和其他特殊需要的專業規劃。

  2.城市規劃實施管理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包括土地使用規劃的實施管理、公共沒施規劃的實施管理、市政工程規劃的實施管理和特定地區***開發區等***規劃的實施管理4個方面。

  3.城市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管理

  城市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管理主要包括城建監察、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等。

  4.城市規劃行業管理

  城市規劃行業管理包括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格管理和規劃師執業管理兩方面的內容。

  城市規劃的方法,各國不盡相同,例如英國的發展規劃,聯邦德國的土地使用規劃***也稱總體規劃***和地區詳細規劃,蘇聯的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國編制城市規劃,從50年代以來基本上採取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國外流行的方法:先論證城市發展性質,估算人口規模;再確定土地使用方式,組織建築空間結構,確定道路交通系統及其他主要市政工程系統等;然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詳細規劃。這種規劃基本上是一個物質環境規劃,為一個城市的未來各種活動安排空間結構,是一幅要在規定期限內***如20~30年內***加以實現的城市物質環境狀態的藍圖,用以指導城市建設。

  經多年的實踐,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上述規劃方法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基於對城市開放性——城市的發展與更新永無完結的認識,城市規劃界提出了“持續規劃”和“滾動式發展”的規劃思想,即主要著眼於近期的發展與建設,對遠景目標則不斷地加以修正補充和調整,實行一種動態的平衡,從而拋棄了把城市規劃當作城市“未來終極狀態”的舊觀念。在這種認識下,出現了斬的城市規劃方法,如英國在1968年用新的結構規劃和區域性規劃的兩階段規劃方法代替原有的發展規劃或總體規劃。在規劃內容上除了物質環境規劃,還增加了經濟規劃和社會規劃,以實現城市的社會經濟目標,因此成為多目標、多方面的更為綜合的規劃。這種規劃方法仍在發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