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否有工資以及拖欠工資怎麼辦

  剛開始出來工作的人,都知道需要經過一個試用期,試用期簡的員工與正式員工不管是在工資方面還是福利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試用期工資具體情況,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用期工資具體情況

  勞動者工資的確定

  工資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勞動者工資的確定

  工資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試用期也要繳社保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而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買社保。所以試用期內也要繳納社保。

  試用期有時間限制,超時支付雙倍工資

  1、合同期不滿3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

  2、合同期限3個月,試用期最多1個月;

  3、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最多2個月;

  4、合同期限3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多6個月;

  5、非全日制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設立試用期。

  試用期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