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XX〕131號)、《大方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方黨辦通字〔XX年)86號)和《大方縣事業單位聘用暫行辦法》(方黨辦通字〔XX年〕88號)檔案精神,經中共大方縣委、大方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聘教育系統財會人員35名(其中34名為鄉鎮中心校財務人員)、工程管理人員1名;計劃生育系統鄉鎮技術管理人員50名;牛集水管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官田水管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為確保考聘工作順利實施,圓滿完成縣委政府安排的本次考聘任務,切實解決我縣基層事業單位人員緊缺的實際困難,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開考聘的原則及程式

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考試、面試,嚴格考核的辦法,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督,公開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計劃,釋出考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考聘結果,完善聘用手續的程式進行。

二、考聘職位

具體職位見《2010年大方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考聘物件及報考條件

(一)教育系統考聘物件及範圍

大方縣戶籍,未就業不在編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04職位不限戶籍)。

(二)計生系統考聘物件及範圍

1、01職位:未就業不在編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限戶籍。

2、02職位:未就業不在編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醫學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限戶籍(外縣戶籍的考生必須持有執業資格證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縣考生持有執業資格證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3、03職位:未就業不在編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護理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限戶籍(外縣戶籍的考生必須持有執業資格證;本縣考生持有執業資格證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物件及範圍

大方縣戶籍,未就業不在編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後出生),18週歲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身體健康,適應擬報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釋出公告時間: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報名時間: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報名地點:大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1、報名時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簿(戶口遷移手續)、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士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張。

2、考生須持本人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證明)和本人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行為的證明。

3、按相關規定收取考務費200元。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招考計劃按比例遞減或取消。

筆試准考證發放時間: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大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幹部股領取。

五、筆試科目和時間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大方縣事業單位考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大方縣事業單位考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筆試成績總分100分。

筆試時間: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准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 試

1、面試准考證發放時間: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試時間:2010年7月25日,面試地點見《面試准考證》。

3、筆試結束後,按照考聘職位所需人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4、面試需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