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習題及答案

  考生多進行公共基礎知識試題練習能大概瞭解到考試試題的題型和難度,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天津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習題題目***一***

  1、甲、乙於2008年結婚,婚後一直租房居住,2010年由乙方父親出資為二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供二人居住,房產登記在了乙方名下,2013年感情不合離婚,雙方因房權問題告上法庭,法院應判*** ***所有。

  A、甲方 B、乙方 C、乙方父親 D、夫妻二人共同財產

  2、《行政複議法》第五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行政複議實行*** ***制度”。

  A、一級複議 B、二級複議 C、多級複議 D、層級複議

  3、王某購進的電熱水器因漏電對王某的人身及財產造成損害,該電熱水器生產廠家對此應*** ***。

  A、不承擔責任 B、承擔公平責任

  C、承擔過錯責任 D、承擔無過錯責任

  4、2008年甲將自己的3間私房作價2萬元轉讓給乙,乙略加修繕,居住1年後以4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丙,丙居住1年後以5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丁。以上幾次轉讓均未辦理私房過戶手續。在丁居住其間,房屋所在地被該城市規劃為對外經濟開發區,該房屋價格漲至20萬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權發生爭議。該房屋所有權應屬於*** ***。

  A、甲 B、乙 C、丙 D、丁

  5、基層群眾自治體系的內容包括*** ***。

  A、農村村民委員會

  B、城市居民委員會

  C、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D、企業職工代表大會

  6、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的主要體現是*** ***。

  A、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佔優勢

  B、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佔優勢

  C、公有經濟佔優勢

  D、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

  天津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習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根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故答案選B。

  2、【答案】A。解析:《行政複議條例》第五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行政複議實行一級複議制度”。即,行政複議只能複議一次。故答案選A。

  3、【答案】D。解析:產品責任是一種無過錯責任。當發生與產品質量相關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時,只要生產者不能證明存在法定的免責情形,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答案】A。解析:《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本題中,房屋的幾次轉讓都沒有經過法定登記。所有權未發生轉移,該房屋的所有權仍應屬於甲。

  5、【答案】AB。解析:中共十七大將“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寫入黨代會報告,正式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一起,納入了中國特色政治制度範疇,它包括城市居民委員會制度和農村村民自治委員會制度。

  6、【答案】BD。解析: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從量上看,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佔優勢;二從質上看,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