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唯心主義基本原理

  唯心主義***英語:idealism***,即唯心論,又譯作理想主義、理念論、觀念論,是哲學中與思想、心靈、語言及事物等彼此之間關係的討論及看法,是與唯物主義對立的理論體系。

  唯心論秉持世界或現實如同精神或意識,都是根本的存在。唯心論同時也反對現實主義的哲學觀,後者認為在人類的認知中,我們對物體之理解與感知,與物體獨立於我們心靈之外的實際存在是一致的。馬克思主義認為唯心主義是哲學兩大基本派別之一,與唯物主義對立,在哲學基本問題上主張精神或意識為第一性,物質為第二性,即物質依賴意識而存在,物質是意識的產物的哲學派別。

  主觀唯心主義

  唯心主義哲學的形式之一。主觀唯心主義把個人的某種主觀精神如感覺、經驗、心靈、意識、觀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產生和存在的根源與基礎,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則是由這些主觀精神所派生的,是這些主觀精神的顯現。因此,在主觀唯心主義者看來,主觀的精神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客觀世界的事物則是派生的、第二性的。

  主觀唯心主義必然導致的唯我論,因為它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個人自我的主觀精神的顯現和產物,實際上就是認為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只能存在於個人自我的主觀精神之中,沒有個人自我的主觀精神,也就沒有世界上的事物。中國宋明時期的陸王學派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心外無物”、“心外無理”,英國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觀念的集合”等觀點,就是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主觀唯心主義和唯我論觀點。

  相關人物

  朱熹

  朱熹***1130.9.15~1200.4.23*** 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晦翁、考亭先生、雲谷老人、滄洲病叟、逆翁。 漢族,南宋江南東路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人。19歲進士及第,曾任荊湖南路安撫使,仕至寶文閣待制。為政期間,申敕令,懲奸吏,治績顯赫。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世稱朱子,是孔子、孟子以來最傑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也是儒學的轉折點。他提出“存天理,滅人慾”理學思想體系,是程***指程顥、程頤***朱學派的創始人。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採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

  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面互相聯絡的含義。①: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於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②: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

  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系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

  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