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薪是不是規定包含年終獎

  目前,很多的職工在年底的時候都是可以領取的到年終獎的,但有的職工是領取十幾薪的,那這兩者都是一樣的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十幾薪是否包含年終獎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十幾薪是否包含年終獎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遊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專案。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2011年8月,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公告並胡亂解讀,在媒體刊登後嚴重誤導納稅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施行後,年終獎遭遇個稅臨界點問題,易出現“多發少得”的情況。

  1、雙薪制

  “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更傾向運用這種方法,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這是一種guaranteedbonus***有保證的獎金***,一般外企普遍採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員工在年底仍然在崗,無論他個人的表現如何,無論公司的業績如何,全員享受,屬於“普惠”,類似於福利性質,表示公司對員工一年來“苦勞”的感謝。這裡的發放規則是全員一致的,是公開的,具體數額就與每個人的基本工資水平相關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種是以時間為衡量指標的,只要你做滿了一年,就可以拿到雙薪。但現在這種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區已經不常用了。

  B:12+2方式

  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這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公司營業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打分,客戶指標是由客戶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打分。一般地,公司營業指標在雙薪中佔10-20%,集體工作量佔30-40%,而個人指標則在雙薪中佔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說,當你個人努力完成工作,發揮集體協作精神,完成公司營業目標時,才能最終獲得雙薪。這種靈活的做法,已經在國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調動員工個人的積極性,發揚團隊合作精神,為公司做出貢獻。

  2、績效獎金

  這是一種variablebonus***浮動的獎金***。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放規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targetbonus***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於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佔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公開。

  3、紅包

  通常是由老闆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於員工與老闆的親疏、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取決於資歷,取決於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種方式,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4、其他

  除了發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遊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

  年終獎的個人稅計算

  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一***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商數***按照商數查詢相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A-速算扣除數A。

  例:某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為24000元。

  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的商數2000,查詢相應的適用稅率為10%和速算扣除數為105;

  2、 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24000×10%-105=2295元。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55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755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5505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3505元。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叄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員按肆仟捌佰元***的餘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

  年終獎要規定在合同裡

  年終獎是公司對員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勵。一般公司會根據公司的盈利情況制度年終獎的發放標準和方式。合同中要不要載明年終獎發放的條件、數額、時間等具體事宜,公司有自主權。勞動者也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與公司進行協商。許多老闆覺得將發放年終獎的許可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放心,因此不願在合同中載明。

  律師提醒,合同中沒有載明年終獎的,一旦發生糾紛公司可能處於不利地位。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確定有年終獎存在的情況下,雙方因勞動者是否符合年終獎的發放條件及年終獎的金額、支付日期產生糾紛後,用人單位應就年終獎的上述事項承擔舉證責任,而由於用人單位沒有相關制度的規定,將會致使用人單位因無法提舉證據而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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