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班費計算基數怎麼確定

  單位佔用上班族的休息時間就是屬於加班情況,而加班就要支付相應的加班費,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費是怎麼計算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上海加班費計算基數的確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上海加班費計算基數的確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以不同的比例為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其參照的標準是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五條還規定,“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勞動者本人所在工作崗位相對應的工資。

  一、 關於“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法律規定解讀

  1、關於“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法律規定。加班費計算基數是指用於計算勞動者加班費的工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該條法律規定表明:加班費計算基數應為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關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理解。實踐中,正確理解“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1***什麼是正常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為履行勞動義務,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在法定限度內應當從事勞動或工作的時間。正常工作時間是以標準工時為參照的,也就是以每週五天八小時工作制為參照的。

  ***2***什麼是工資?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同時第十一條規定了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等十四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範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在法定限度的工作時間內從事勞動或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計算基可約定

  關於加班費計算基數“約定優先”原則的適用並非不受任何限制,雙方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當然無效。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應當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畸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員工工資結構通常分很多細項,但計算加班費時僅以“基本工資”或“底薪”作為計算基數,這種情況相對較多,偶爾有用人單位以“基本工資”或“底薪”與其他工資專案之和作為計算基數,也並沒有包括所有工資專案。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加班費計算基數畸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該約定將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

  2、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底線,也是法律關於工資的強制性規定,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否則該約定將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第十條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由於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週期短,而勞動合同關於加班費計算基數約定的變更不及時,經常出現滯後導致約定失效。因此,當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作出調整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調整加班費計算基數的約定。

  上海加班費計算方法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後,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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