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前景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銀行不流通但具有穩定的未來現金收入流的存量信貸資產構造和轉變成可銷售和轉讓的金融證券的過程。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1。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環境與介於美歐之間

  首先,從目前來看,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類似歐洲,並未由銀行業危機產生類似三房的政府背景做市商來大幅提高市場流動性,CLO的發起人中銀行類金融機構佔絕大多數,發行行為更多地由市場驅動。

  隨著深化金融改革步伐的推進,長期來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無疑將更多取決於市場執行規律,而國家也將繼續在制度和法律層面給予支援,以便利市場交易,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5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充分體現了這一趨勢,除了決定新增5000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以盤活存量資金更好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會議還指出將繼續完善制度、簡化程式,規範資訊披露,支援CLO產品在交易所上市。這對於促進CLO產品流動性、提供巨大的風險分散機會、豐富投資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完善,與美歐市場尤其是美國市場存在較大差距。間接融資比重近年雖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80%以上,現存的缺乏多元化的融資體系對於銀行業的過度依賴不可避免地導致信貸資產規模的擴張,社會融資需求的增長給銀行業信貸空間所造成的巨大壓力為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巨大的原始動力。

  央行日前釋出的《2014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2014年5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81.68萬億元,同比增長13.6%,佔到社會融資總量存量的66.5%。僅以居民個人房貸為例,由於期限長、收益穩定、流動性差,作為最適合證券化的信貸資產,2014年末餘額達11.52萬億元,同比增長17.5%。參考美國市場上與住房抵押貸款相關的CLO的發行規模,僅房貸資產即可支撐超過4萬億的證券化產品發行。再考慮到目前我國房貸資產質量較高,而城鎮化程序的推進也將對住房剛需起到穩定支撐,未來銀行房貸業務的發展主要受資本充足率的限制,這些因素都會對房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提供長期動力。

  與此同時,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正逐漸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也凸顯了當前銀行信貸能力的不足。這些融資體系的特點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供給端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最後,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採用的是類似美國的“表外模式”,巴塞爾協議監管框架下,銀行有動機通過真實出售,將原本只能持有至到期的信貸資產轉變為流動資金,在增強資產流動性的同時,也將監管評級中風險權重較高的企業債券由表內轉移到表外。對於安全投資資產的需求和釋放信貸空間的激勵是當前市場上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根本動力。

  2。我國CLO市場空間較大

  參考美國和歐洲市場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佔同期債務證券市場規模的比重關係,並比較我國與美歐兩地的資產證券化市場環境,未來我國存量信貸資產的證券化比重有望達到1/3左右。如果以2014年我國81.43萬億元的人民幣貸款餘額來看,未來我國CLO的市場空間可達到25萬億元左右。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長期以來非市場因素作用下投資者非理性對於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阻礙作用。經歷了2014年“首單效應”下的爆發式增長,2015年一季度CLO產品的發行呈現出後繼乏力的趨勢,可以看到諸多因素制約著資產證券化市場的規模。

  尚未打破的剛性兌付使很多投資者無視風險定價機制,股市升溫背景下收益預期處於高位,使基礎資產優質的CLO產品的收益率並不受青睞。剛性兌付與投資者非理性也不利於定價與評級機制的完善,彼此形成螺旋推進的惡性迴圈。長期來看,打破剛性兌付和非優質資產池是建立風險分層的多樣化產品市場的必要手段,也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政策

  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金融支援有著重要作用。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是落實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也是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舉措,可以有效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金,更好支援實體經濟發展。

  會議確定,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穩步推進試點工作。一要在實行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銀行資金週轉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二要在資產證券化的基礎上,將有效信貸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特別是用於"三農"、小微企業、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等建設。三要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作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產品標準和監管規則,加強證券化業務各環節的審慎監管,及時消除各類風險隱患。風險較大的資產不納入試點範圍,不搞再證券化,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試點規模再度擴大

  為深化金融改革創新,盤活存量資金,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更好支援實體經濟發展,2015年5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新增5000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繼續完善制度、簡化程式,鼓勵一次註冊、自主分期發行;規範資訊披露,支援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試點銀行騰出的資金要用在刀刃上,重點支援棚改、水利、中西部鐵路等領域建設。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過程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本過程包括資產池的組建,交易結構的安排和資產支援證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 簡稱ABS***的發行,以及發行後管理等環節。

  信貸資產證券化通過上述過程,信貸資產的形態發生了轉化,從原始的諸多離散貸款形式,轉化為系列化的證券形式。也就是說,證券化的過程可以描述為:銀行將貸款進行組合打包,並切割為證券出售。這樣,通過貸款的組合能有效分散單個貸款的特定風險;將貸款包拆細為標準化的證券,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通過對資產支援證券的結構劃分,能滿足不同的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