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年假單位不批要怎麼辦

  現在已經是進入了12月份的下旬,有很多未休年假的上班族都開始紛紛遞交休假申請,但有的單位是不批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員工請年假不批的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員工請年假不批的規定

  帶薪休假是職工的正當權利,不受侵害,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企業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也就是說,企業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安排職工休年假,但是如果遇到大家都同時請假,或者某個崗位員工休長假就無法正常運轉,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企業可以不批准員工的年假申請。

  為了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而不休年假,可以折算成錢嗎?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職工年休假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不過,年假雖然是合法權益,卻也有特殊情況。

  根據國務院規定,如果當年出現5種情形,職工就不能再休年假了,這5種情形分別是: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員工年假的規定

  1、年假

  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的天數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反覆研究後認為,要求增加休假天數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數應當與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因此,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3、不能休年休假的補償

  目前,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於補償的標準,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於“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據此,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假未休的工資計算

  第一步:看何時起連續工作滿一年。

  1、理論上可不同單位連續計算工作時間。如員工失業半年後,在a單位工作了半年,後跳槽到b單位工作了半年,此時員工屬連續工作滿一年。一般而言跳槽時工作多少有中斷,中斷多久就不算是連續工作了?法條上沒有明確。理論上認為,可以認為如果社會保險沒斷,則算是連續工作。

  2、連續工作一年的時間可以是08年前。如員工07年1月份開始上班,到08年1月份屬於連續工作一年,08年當年就可以休年休假了。

  第二步:確定一年應該休多少天年休假。

  不同單位工齡累計計算,軍齡應該計入工齡。工齡累計一年以上不足10年年休假為5天,工齡10年以上為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第三步:折算年休假天數。

  1、按公曆日曆年度分別計算,剩餘天數不滿一年的按比例折算。如員工2008年6月1日起連續工作滿了一年,則2008年剩下的日子應折算休年休假。按公曆年度分別計算,不要從2008年6月1日到2009年6月1日計算為一年。同理,該員工如果2009年6月1離職,則2009年度應該休的年休假也應該予以折算。

  2、餘數不足一天不計。如2008年剩餘天數為180天,工齡為五年,則2008年應休年休假為5****180/365***=2.46天,則按2天計。注意不可四捨五入。

  第四步:計算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

  很簡單,應休的年休假天數,減去已休的年休假天數,即為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員工未離職,那麼當年的年休假報酬是不能要的。因為在理論上,既然未離職,用人單位仍有可能為其安排帶薪年休假。

  第五步:計算未休年休假的報酬。

  1、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應按兩倍正常工資計.即相當於休息日加班。也就是說,如果未休年休假為五天,則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即為十天工資,接近半個月的工資***一個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2、工資標準應按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提成、獎金均要計入工資。***日工資則為該月平均工資除以21.75***。並且,按《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是不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計發標準的。


猜你喜歡:

1.2017年勞動法休假規定最新

2.休假期間到底要不要處理工作

3.新入職的員工年休假是怎麼規定

4.企業員工年休假規定未休怎麼辦

5.新入職的員工規定有沒有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