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甲惡唑不良反應

  磺胺甲惡唑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尿路感染、呼吸系統感染、腸道感染、膽道感染及區域性軟組織或創面感染等,那麼是什麼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應用磺胺藥後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遊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由於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較高***遊離型和乙醯化物***,故結晶尿與血尿少見。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

  7.噁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當皮疹或其他反應早期徵兆出現時應立即停藥。

  磺胺甲惡唑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不知所措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藥的全身應用。

  3.腎臟損害。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量宜同服碳酸氫鈉並多飲水,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4.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5.下列情況應慎用 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療中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

  ***3***肝、腎功能檢查。

  磺胺甲惡唑藥物相互作用

  1.合用尿鹼化藥可增加本品在鹼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洩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因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醯基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生,因此當這些藥物與本品同時應用,或在應用本品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徵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鬆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鬆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擾青黴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應用。

  13.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應用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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