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現行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及要求,應按國家規定中的規定計算,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今天小編為大家推薦。

  介紹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相關知識拓展

  年終獎其實屬於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中規定,工資總額中包含獎金,《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年終獎屬於獎金範圍。因此年終獎應納入工資總額範圍,性質上屬於工資。

  但年終獎的發放,勞動法律沒有硬性的規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單位的自主權利,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規定發放。

  年終獎和13薪的區別

  很多企業會採用13薪或14薪方式獎勵職工, 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但13薪不是獎金,和月薪性質相同,屬於固定發放,發放數額、方式、時間都是確定的,且13薪作為月工資計算個稅,年終獎則需要平攤12個月後再計算。

  年終獎發放方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猶豫年終獎屬於工資性質,因此年終獎的發放不能以實物抵發。

  提前離職和新進職工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也應當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年終獎會被扣嗎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年終獎金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單位將發放年終獎金明確規定在規章制度裡,那麼用人單位不能無故口發員工的年終獎金。

  如果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種特殊獎勵,不適用於所有員工,不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此類年終獎金。

  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單獨按照1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適用稅率由應繳稅所得除以12***一年12個月***之後確定,此方法全年只可採用一次。

  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稅率 — 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地域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 — ***3500 — 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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