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基本知識

  我們要向參與好一場辯論賽就要先了解辯論賽的基本,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辯論的基本認識

  特點

  1.辯論人員的雙邊性:辯論是雙邊活動,最少兩人蔘加,單一方面只能是議論而已。

  2.辯論觀點的對立性:雙方觀點是對立的,或是或非,這樣才有辯論的可能,否則就是談判。

  3.論證的嚴密性:只有合乎思維邏輯的辯論,才可能獲勝,否則只能是詭辯。

  4.追求真理的目的性:辯論目的是追求真理,取得共識。

  優點

  1.開闊學生思維,鍛鍊辯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查詢資料的能力,搜尋的能力,統籌分析的能力等。

  2.讓辯者開動腦筋,從多方面去考慮問題,發散思維。

  3.加強辯論團體之間的默契、團結協助能力,增加友誼。

  4.對辯論問題有一個新的看法,追求真理。5.比較膽小的辯者在辯論中可以鍛鍊自己的勇氣,在大眾面前可以侃侃而談。

  三要素

  1.辯論中存在著持不同意見的雙方或多方。有不同意見的雙方或多方存在才能實現思想交鋒。一個人不可能自己同自己辯論,一個人頭腦中幾種方案或做法的權衡和比較,那是思考或思辨而不是辯論。

  2.辯論必須針對同類事物或同一問題,即存在著同一論題。如果各方談論的論題不同,就不能實現有意義的辯論。例如,一個人說“法律是有階級性的”,一個人說“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由於兩人所認識的物件不同,因此兩個觀點不能構成辯論。只有當一個人說“法律是有階級性的”,另一個人說“法律是沒有階級性的”這樣兩個判斷才構成辯論。因為這兩個判斷所認識的物件相同,又是相互對立的思想,而這兩個判斷至多隻能有一個為真,不可能都真。這樣就有了誰是誰非的問題,就必然要引起辯論。

  3.辯論的諸方有或多或少的共同認識或共同承認的前提,如思維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和正確推理的方法等,以及如社會公理、科學規律等是非真偽標準和價值取向。沒有這些共同承認的東西,辯論只會是一場混戰,不可能得出結論。總之,辯論諸方有共同的話題,而又有不同意見。從哲學觀點看,辯論的諸方是一種對立統一的關係。

  組成

  辯論的過程一般有開始、展開、終結這三個階段,缺少其中任何一個階段都不是一場完整的辯論。因此,一場完整的辯論一般應由論題、立論者、駁論者三個部分組成。

  辯風

  素辯或稱儒辯樸實無華的辯風,辯手往往內功較強。具有邏輯清晰,論據紮實、以理服人的優點。典型可見2001錢是萬惡之源/錢不是萬惡之源第五屆國際大專辯論會 反方四辯胡漸彪的結辯。

  花辯具有觀賞性的辯風,辯手語言活潑靈動,風格或談吐幽默,或詞章華美,此類辯手擅於帶動現場觀眾的氣氛。

  雄辯出現於1999年,美是客觀感受還是主觀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