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心得體會

  以來,站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域性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國發表重要闡述,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向和基本思路。以下是小編帶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

  黨的報告提出,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十八屆四中全會又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不僅是對法治中國建設成功經驗的深刻總結,更是對未來中國法治建設的科學定位。

  一、建設法治中國的必要性和麵臨的挑戰

  一建設法治中國的必要性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們黨在新時期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深水期、社會轉型的關鍵期,各種利益衝突頻繁、社會矛盾凸顯。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民主法治意識、政治參與意識、權利義務意識也得以普遍增強,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對於更加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另一方面,儘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眾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時常發生。可以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三者統一原則,提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設總體佈局,強調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要求。這明確了新時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思路,對建設法治中國有著重大的指導意義和促進作用。

  二建設法治中國面臨的幾個挑戰

  在社會主義法治的探索和發展過程中,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逐步解決了中國要不要搞法治、要搞什麼樣的法治、如何搞法治這三個重大課題,明確了中國法治的發展方向、目標和道路。但是,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和實踐的深層次領域,仍然面臨一些重大挑戰。

  1、法治推進的動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政府推進型的法治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作為主導者的政府既要掌控法治的發展和運轉,又要通過法律控制自我權力的行使,往往陷入難以取捨的處境,法治也隨之遭遇尷尬。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轉型,決定了我國實現法治的緊迫性和艱鉅性,也決定了我國不可能走自然演進型的法治化道路;而我國人治傳統的漫長、行政權力的強勢以及社會自治力量的不足,也決定了我國不應當完全依靠政府推進來實現法治。

  堅持以政府推進為主導,以公民參與為基礎,實行政府推進與公民參與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兩個主體、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個動力的作用,在依賴公權力的同時又制約公權力,在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同時建設法治社會,應當是我國法治道路的正確選擇。因此,一方面應繼續發揮政府在推進法治中的主導作用,採取有效措施激發政府推進法治的動力;另一方面,也應充分發揮個體公民、社會組織等主體在法治發展中的建設性力量。

  2、法治的權威性有待進一步強化

  法治的權威性要回答的就是法律是否至上的問題。在一個法治的國家中,憲法法律的至上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憲法法律的權威性急需強化。有些法律制定出來而得不到有效的實施,法律的執行情況難以使人樂觀。有法而不行,其危害性比沒有法律更甚。

  在法治的實踐中,由於司法機構是代表國家執行法律、裁決糾紛,憲法法律的權威性往往通過司法權威性的形式表現出來。因此,法治權威性的一個較為直觀的表現就是司法判決能否得到切實尊重和執行。如果司法不具有權威性,司法不僅不能履行其在法治社會所應具有的職能,而且也不可能樹立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

  3、法治發展的均衡性有待進一步協調

  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均衡相適應,法治發展也體現出較大的不均衡性。我國法治發展的不均衡性表現在多個方面。一是區域不均衡,不同地區的法治發展差別較大;二是城鄉不均衡,農村的法治發展落後於城市;三是領域不均衡,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不同領域所涉及到的法律,其發展狀沉也是不夠均衡。

  法治發展狀況的不均衡往往會與法治的統一性之間形成矛盾。由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與此相關的人們法律意識、法治觀念上的差別,導致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執法、司法等其他環節,難以完全按照一致的法律標準和規範行事。在利益衡量、社會公正與法治統一性的要求上,無法兼顧。法治發展的不均衡性,既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反映,如果不加以協調,也會更進一步拉大這種不平衡。

  二、建設法治中國應把握的幾個關鍵

  1、以科學的立法作為基礎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質量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關鍵所在。深化法治中國必須以科學的立法作為基礎,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一方面,立法和改革決策必須相銜接,在立法過程中,堅持立改廢釋並舉,並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基本原則,通過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和憲法解釋程式機制,以保障法律法規的針對性、系統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通過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專案徵集和論證制度,以更好地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2、以嚴格實施作為前提

  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深化治法中國也必須以嚴格的實施作為前提。在法治法規實施過程中,必須全面堅持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一方面,通過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把政府權力執行中的許可權、程式、責任以法定化的方式固定下來,以保障政策的連續性和科學性。另一方面,要強化對行政決策過程的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決策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以及合法性審查,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3、以公正司法作為保障

  法治的生命在於公正,深化法治中國必須以公正的司法作為保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確保司法機關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加強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公開等平臺建設,構建開放、動態、透明的陽光司法機制,淨化領導幹部干預司法的空間。另一方面,要優化司法職權配置。通過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使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和就地解決糾紛和方便當事人訴訟。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實現執行工作的專業化,提升執行工作的質量與效率。進一步拓寬群眾參與司法的渠道,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

  4、以優秀隊伍作為導引

  深化法治中國,必須以優秀的隊伍作為導引。一方面,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健全法律職業准入和認證制度。落實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並健全完善執法司法機關領導幹部輪崗交流制度。規範律師執業行為和准入、退出管理,完善執業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另一方面,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加大實施法治人才培養計劃力度。加強高等院校法學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法學專業設定。通過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培養造就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

  5、以全民守法作為目標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深化法治中國要以全民的守法作為目標。一方面,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活動,如組織多種形式的法治論壇、法治文化成果展、“法治人物”評選、法律知識競賽、學法用法演講、法制故事宣講、法制文藝會演、法制電影巡映、法制書畫展覽等法治文化活動,使公民普遍確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意識,養成崇尚法治權威、依法辦事的習慣。另一方面,推進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以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培育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

  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到堅持依法執政基本方式,我們對社會主義法治的認識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日趨深入。在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改革開放關鍵抉擇中,黨領導人民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走出了一條既吸收中華民族傳統法制思想,又借鑑世界法治建設經驗,既符合本國實際,也順應時代潮流和人民意願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撐。沿著我們自己走出來的法治道路奮勇前行,必將抵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高境界。

  1、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們黨在新時期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深水期、社會轉型的關鍵期,各種利益衝突頻繁、社會矛盾凸顯。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民主法治意識、政治參與意識、權利義務意識也得以普遍增強,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對於更加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另一方面,儘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眾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時常發生。可以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三者統一原則,提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設總體佈局,強調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要求。這明確了新時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思路,對下一階段的法治建設有著重大指導意義和促進作用。

  2、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一國的母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是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保證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這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依法執政的關鍵是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必須轉變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與執政方式。黨要堅持發揮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應該把自己的活動重心放在指導立法上,努力使自己的政策主張通過立法程式上升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國家意志。黨要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優秀人才依照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黨要支援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分工負責、協調一致行使職權。

  3、法治國家、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與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和時代條件之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和具體落實。

  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黨依法執政是前提,各級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是關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與依法治國的統一,必須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依法治國的全過程。依法執政,要求黨在憲法法律框架內活動,黨依照法律進入國家政權、在其中處於主導地位。黨保證立法機關依法立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法治政府建設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法治國家建設,很大程度上要通過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來實現。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又要以法治社會作為依託和支撐。法治社會是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礎和條件。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共同努力。習專門強調,要以法治凝聚共識,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社會氛圍。

  4、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要求。如果司法人員法治素養不高、依法辦案能力不強,甚至辦一些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存在嚴重司法不公現象,那麼民眾對公平正義的最後希望就會被打破,社會將失去最底線的公平正義。因此,習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只有“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平正義。社會才能守住公平正義的法治防線,也才能以社會普遍的公平正義托起“中國夢”。

  5、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習強調,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發展。

  二

  以來,站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域性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國發表重要闡述,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向和基本思路。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奮鬥目標,明確了法治建設整體推進、共同發展的努力方向,對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作出工作部署,強調要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健全司法權力執行機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加強人權司法保障。這些闡述積極迴應了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和法治國家建設的關注和期待,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關於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莊嚴宣言,為我們指出了新時期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總體任務,對下一階段的法治建設有著重大指導意義和促進作用。

  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們黨在新時期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深水期、社會轉型的關鍵期,各種利益衝突頻繁、社會矛盾凸顯。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民主法治意識、政治參與意識、權利義務意識也得以普遍增強,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對於更加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另一方面,儘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眾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時常發生。可以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三者統一原則,提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設總體佈局,強調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要求。這明確了新時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思路,對下一階段的法治建設有著重大指導意義和促進作用。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一國的母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是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保證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這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依法執政的關鍵是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必須轉變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與執政方式。黨要堅持發揮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應該把自己的活動重心放在指導立法上,努力使自己的政策主張通過立法程式上升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國家意志。黨要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優秀人才依照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黨要支援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分工負責、協調一致行使職權。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與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和時代條件之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和具體落實。

  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黨依法執政是前提,各級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是關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與依法治國的統一,必須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依法治國的全過程。依法執政,要求黨在憲法法律框架內活動,黨依照法律進入國家政權、在其中處於主導地位。黨保證立法機關依法立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法治政府建設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法治國家建設,很大程度上要通過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來實現。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又要以法治社會作為依託和支撐。法治社會是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礎和條件。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共同努力。習專門強調,要以法治凝聚共識,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社會氛圍。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要求。如果司法人員法治素養不高、依法辦案能力不強,甚至辦一些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存在嚴重司法不公現象,那麼民眾對公平正義的最後希望就會被打破,社會將失去最底線的公平正義。因此,習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只有“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平正義。社會才能守住公平正義的法治防線,也才能以社會普遍的公平正義托起“中國夢”。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求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司法,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改革司法管理體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司法權力執行機制。要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規範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係,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要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推動法院公開生效文書,加強和規範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渠道。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真正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各級領導幹部是黨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堅力量。他們的法治意識、法治素養、依法辦事的能力如何,直接決定黨依法執政理念的落實程度,直接影響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效果,直接關係到整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成敗。

  習強調,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他要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發展。

  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能不能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把遵紀守法作為衡量幹部德才的標準,把依法行政的狀況作為衡量幹部政績的指標,唯此才能強有力地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才能促使各級領導幹部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節社會關係、協調各種利益衝突、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各級領導幹部在工作實踐當中做到最大限度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為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