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往中稱呼的禮儀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供大家參考!

  1、普通男女的稱呼。

  一般情況下,對男子不管其婚否都稱為“先生”***Mister***;對於女士,已婚的稱為“夫人”***Mistress***,未婚的稱“小姐”***Miss***;婚姻狀況不明的,也可稱為“Miss”。在外事交往中,為了表示對女性的尊重,也可將其稱為“女士”***Madam***。

  2、官方人士的稱呼。

  對高階官員,稱為“閣下”,也可稱職銜或“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為“夫人”,對有高階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對其他官員,可稱職銜或“先生”、“女士”等。

  3、皇家貴族的稱呼。

  對君主制或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國王、皇后,可稱為“陛下”;王子、公主、親王等可稱為“殿下”;對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稱其爵位,亦可稱“閣下”,或稱“先生”。

  4、技術人員的稱呼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職稱、學位的人士,可稱為“醫生”、“教授”、“法官”、“律師”、“博士”等,也可加上姓氏或“先生”。

  5、教會人員的稱呼。

  教會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教會的職稱或姓名加職稱,也可以職稱加“先生”,有時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也可稱“閣下”。

  6、同志稱呼。

  凡是與我國同志相稱的國家,對其各種人員均可稱為“同志”,有職銜的可加職銜。

  7、軍人的稱呼。

  一般稱軍銜,或軍銜加“先生”,知道其姓名的可冠以姓與名。有的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階將領稱“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