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規時間知識點

  法規是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法定檔案的總稱。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下面是小編為你們準備的,希望能幫助你們。

  

  1. ***P1*** 2002年12月5日“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2. ***P3*** 初始註冊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延續註冊的,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也為3年;

  變更註冊的,變更後的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仍延續原註冊有效期。

  3. ***P3*** 註冊建造師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應接受120學時***基礎課60學時、專業課60學時***繼續教育;多專業每增加一專業需另學60專業課。

  4. ***P10***民事行為能力:1.無民事行為能力:≤10週歲,或完全不能辯認自已行為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18週歲,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

  3.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週歲,或16-18週歲自食其力的。

  5. ***P19***發明專利權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期滿不延期。

  6. ***P20***訴訟時效,普通:2年;

  短期:1年***身體傷害、延付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產品未宣告,寄存財物丟失損毀***;

  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上運輸1年。

  7. ***P20***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8. ***P20***訴訟時效終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①不可抗力②其他障礙不能形式請求權的。

  8.1***P21***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8.2***P22***質押權自權利或動產移交時生效。

  8.3***P24***預先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9. ***P28***資金落實:工期不足一年的,50%;超過一年的,30%。

  10.***P29***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30萬或300M2***

  11.***P30***申請施工許可證後3個月開工延期2次每次3月,逾期不開工不延期自行廢止。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禹發證機關報告,並做好維護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12.***P38***實行強制監理工程範圍,國家重點:總投資3000萬大型公用事業和關係社會公共利益;5萬平方米住宅: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學校、影劇院、體育館。

  13.***P42***必須招標:施工200萬,裝置、材料採購100萬,勘察、設計、監理50萬,累計3000萬。

  14.***P43***投票保證金:最小***20%,80萬***,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當超出投票有效期30天。

  15.***P47***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2 / 3。

  16.***P50***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禹未中標的招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7.***P53***招標檔案出售不少於5個工作日,招標檔案澄清修改應在投標截止15日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於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日。

  18.***P57***其他生產經營單位,>300人應設定安全科或者配置專職安全員,<300人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19.***P66***自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應及時補報。

  20.***P67***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21.***P73***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提交有關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備案。

  ①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②擬拆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機毗鄰建築的說明;

  ③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④堆放、清理廢棄物的措施。

  22.***P79***意外傷害險自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23.***P85***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頒證單位辦延期,延期仍為3年。

  24.***P93***保修期:①基礎設施、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合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