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購房的條件都有哪些

  隨著北京經濟的發展,吸引了很多外地人到北京購房,但是北京購房是需要條件限制的。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北京購房的條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京購房的條件

  一、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納稅證明***指個人所得稅***或者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暫住證;

  三、購房人在北京沒有房屋,如果已經結婚,夫妻雙方在在北京沒有房屋;

  四、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貸款買過一套房,符合以上條件在北京再貸款買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六、集體戶口沒有以上限制,但是集體戶口現在不視為北京戶口,你必須找一個單位來接收你的戶口,並出具接收證明,蓋章有效。這樣才能在京買房。

  北京購房流程的注意事項

  1、確認售房企業是否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出售商品房的主體應是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是代理銷售的機構,必須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授權銷售委託書,還需持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和《營業執照》。

  3、交納商品房購房款、簽訂相關合同、認購書、意向書時,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印章的合同、認購書、發票、票據等。

  4、購買商品房除要繳納合同約定的房款、契稅、登記費外,沒有如“避稅款”、“服務費”、“中介費”等與購房款無任何關係的費用。

  5、不要參與任何方式的“集資建房”、“合作建房”、“市場運作房”等涉嫌違規、非合法性的融資購房。

  6、投資有風險,小心定金陷阱。很多開發商都會打出多少抵多少的優惠活動,需要交納多少定金才能參加。如果要交納定金,必須看好定金合同,瞭解合同條款內容,避免進了定金圈套,請理性購房。

  7、對於自己想要了解的資訊,比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區規劃、面積測量報告等等,可要求開發商履行告知義務,不要盲目聽信誇大、虛假的宣傳。

  8、辦理按揭貸款是購房者的選擇,房地產開發商有配合的義務,消費者在買房子的時候需要對自己能否辦理按揭貸款有一個預計。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成,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如果銷售人員承諾幫助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將此承諾明確寫在合同中。

  9、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包含解決爭端的機構的約定。

  10、如有疑問或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有違規銷售商品房、釋出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以及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犯的,請及時撥打以下電話進行諮詢或求助。

  北京購房首付的注意事項

  1、核實開發商五證

  要核實開發商的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這五證,最主要的是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兩證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檢視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影印件很容易作弊,這也是將來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所在。

  2、注意閱讀合同條款

  這點千萬要注意,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一定要規範,小夥伴們可以到房產局網站上下載列印就可以,自己先審視閱讀一遍,待簽訂合同時要在仔細閱讀並認真填寫。

  3、明確交房時間、違約責任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就是說一定要確認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確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摳字眼的不合理條款,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特別要注意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比例問題。

  4、確認計價方式及支付方式條款

  看清計價方式與總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併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等。

  5、確認面積以及面積差異處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方法中明確說明了,如購買的商品房有面積差異,合同上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3%是個分水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要麼同開發商協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說明後,才能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6、確認合同條款中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及時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主要研究的地方是開放商的合同的補充這一部分,注意不要傷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放棄自己的相關的權利,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瞭解十分重要。

  7、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

  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