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有沒有規定什麼時間請

  我們都知道,女職工生育時肯定是要申請產假的,那產假是怎麼休的?有規定申請時間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產假是否規定申請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產假是否規定申請時間

  什麼時候停止上班開始休產假,並沒有絕對恰當的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身體狀況、孕期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上的壓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家庭的財務狀況也是一個決定因素,你產假休得越早,寶寶出生後上班的時間可能就越早。那麼,究竟什麼時候開始休產假?產假可以提前2個月休嗎?休產假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是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產前檢查一切正常,所從事的又不是重體力或環境惡劣或條件差的工作,則可以到預產期前1周左右再停止工作,在家休息待產,甚至也可以照常工作直至預產期。

  若工作較輕,即使在工作出現臨產徵兆休息也不為晚。但是,孕婦如果從事以下可導致流產、早產、胎兒致畸等嚴重危害母親及胎兒健康的工作,應該提前休息。具體提前多久休產假,懷孕婦女可以自行同用人單位協商。

  產假新規定的時間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產假常見的問題

  1、產假期間工資問題

  產假期間工資問題相信是最常見的產檢問題了。產假期間職工工資由誰支付,支付的標準是什麼?產假期間的工資結算一般有兩種: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那麼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來結算,若是生育保險機構支付職工工資低於職工平時工資,所剩下的差額則由用人單位補上。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那麼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按照平時職工月工資標準來結算的。

  2、男職工產假問題

  我國除了女性職工享有法定產假之外,男職工也是享有法定陪護假的。不過由於我國現行法律除了對陪護假有行政性檔案規範,並沒有做出進一步規定,所以我國各省市以及直轄區對陪護假的規定都是按照當地具體情況來制定的,甚至於有些地方是沒有陪護假的。

  由於各地陪護假條例都有所不同,所以各地陪護假的申請條件,放假天數等都是不一樣的,男職工可以查閱當地政府對陪護假的具體條例來了解陪護假。男性產假是我國專為男性職工設定的一種福利性政策,同時也可以促進我國和諧社會建設。可是由於男性產假的法律地位不高,所以有一些地方是沒有男性產假的。男性產假條例是我國法律法制上的一大新突破,同時也是我國法制社會建設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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