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詞語選擇和公文語句的基本要求

  1.認真辨析詞語的確切含義,使詞語的意義符合客觀實際。可在公文中採用的詞語數量大、種類多,不同詞語在意義和用法方面有差別,也有聯絡。為此,要使公文用語精當,必須注意對詞語認真加以辨析,真正掌握其確切含義,否則就很有可能造成表意的失當或失誤,影響檔案效用的發揮。如下面一段文字:
  經反覆核查證明,張某、李某曾在1987年9月間收受過XX公司的鉅額賄款(每人分別收受現金50000元),已構成受賄罪。案發後,二人還與XX公司業務負員XX訂立攻守同盟,妄圖掩蓋過錯。
  文中“過錯”一詞,顯然是對“罪行”的誤用。“罪行”與“過錯”,在法律意義上都指違法行為,但卻有明顯的輕重之別。“過錯”是民事責任的要件,指因故意或過失而損害他人利益的違法行為;“罪行”則是指犯罪行為,它對社會具有危害性並觸犯刑律,是應依法受到刑罰處罰的。文中已確認二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卻又稱妄圖掩蓋“過錯”,是自相矛盾並嚴重失實失當的。由此可見對詞語不認真辨析其含義,憑想當然或者“望文生義”地去理解和使用,會造成表意的失誤。
  在辨析同語含義的過程中,還應特別注意不同同語所包含的意義在範圍大小、性質輕重等方面的差別。如“權利’與“權力”,前者的範圍要大於後者;“差錯”、“過失”、“過錯”的性質是依次嚴重的。
  2.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以正確責達作者的立場觀點。如果按照詞語自身的感情色彩對其加以劃分,實詞部分可分為褒義詞、貶義詞和中性詞三類。前兩類感情色彩強烈、愛憎分明,而中性詞則在不與其他詞語搭配的情況下,沒有感情的傾向性。在公文中,對事實的敘述要求客觀準確,而在表明立場主張時則要求旗幟鮮明。也就是說,肯定什麼,否定什麼;贊成什麼,反對什麼;是愛還是增;是讚賞還是譴責,都要有明確的態度。為達到這一要求,必須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做到這一點,不僅能使閱文者更準確地領會作者意圖,而且還可使檔案簡明。如“在某些領導者的庇護下”和“在某些領導者的保護下”兩句話中,貶義的“庇護”與褒義的“保護”就已鮮明地表現了作者的態度,無需再對所要講的事情定性,人們即可知曉作者肯定或否定什麼。
  3.注意同語聲音和語調對語義的影響,以提高表達效果。詞語的聲音和語調對語義有一定的影響,如能於以重視,在選詞中注意使音節勻稱,注意避免因同音異義和語調附加語義帶來的歧義,則有利於提高表達效果。 
  4.注意同語間的正確搭配,遵循語言法則。同語的選擇要受事理邏輯、搭配習慣的制約,如隨意超越這些制約,就會影響表達效果。如:
  他們從實際情況出發,在發達農業生產中,因地制宜,不斷創新,終於開創出一套發達農業各項生產的寶貴經驗。
  這裡,“發達”與“生產”,“開創”與“經驗”都屬於不妥當的搭配。
  詞語的搭配最根本的是要使語義搭配合乎事理、合乎邏輯,同時又要注意符合語言習慣。
  5.注意公文具體使用場合對同語風格的要求,維護公文的嚴肅性及強制影響性。公文大都使用於正式、莊重嚴肅的場合,為與之相協凋,選擇詞語時務必注意同語的風格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用口語、諺語、歇後語以及方言土語,書面詞語中帶有調侃、詼諧意味以及不夠嚴肅鄭重的詞語也不應入選。
  6.注意針對公文具體收受物件的特點選詞,以便有的放矢,便於理解和執行。公文具體收受物件的理解能力以及與發文機關的關係不同,公文所選用的詞語也就應有所差別,否則就難免會因“無的放矢”,而使對方難以理解;不知所云,或給對方平添困難,影響正常的工作關係。
  在一般情況下,如對方具體閱文者為專業人員,則詞語的專業性、行業性可以強一些,反之就應避免使用專深的術語,注意少用專用詞語;具體閱文者久化程度較高,可以適當使用古語詞、外來詞,閱文者文化程度較低或高低不一時,則務必注意詞語的通俗性。當收文機關為自己的上級時,用詞當特別注意禮貌與語氣的和緩,相反,如對方是自己的下級時,則既應注意尊重對方,又需中肯堅決毫不婉曲。而當對方是自己的平級或不相屬機關時,用詞就要特別注意謙敬和明確,注意體現平等協作精神。考試大收集整理
  7.注意根據公文中所涉及的人和事物的特殊性質選詞,以獲得更加鮮明直接的表達效果。公義中所涉及的人物和事物是多種多樣的,人物的地位、事物的性質、出現的年代以及相互之間的關係不同,就需要用不同的詞語來表達,以使表達更鮮明、更直接、更有效。如在公文中,對正面的人物、正確的事物就不能用貶義詞,同樣也不可用褒義詞來表達反面人物和錯誤的事物;對錯誤性質嚴重的事物應用嚴峻冷酷的詞語,對正確的需褒揚的事物則要用有一定熱情、能鼓舞人心的詞語;對歷史上的人或事可以多用一些古語詞,對現代事物就可適當多用一些外來詞和具有時代特色的新鮮詞語;對於發文機關以及與其有直接關聯的人或事,可考慮正確地使用一些謙詞,而對於受文者及與其有直接關稅的人或事,則應恰當地使用表示尊重和禮貌的敬語。
  8.注意根據上下文的需要選詞,以維護公文的完整有效性。一件公文的上下文對詞語的選擇具有很大的影響。有時為了使文氣貫通從調一致,上下文的詞語需要相互照應配合;有時為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必須使用不同的詞語。如:
  “對於未按標準交費的同志,要由其所在單位的領導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進行補交。”
  以上例句中,第一例中“進行”一詞的重複出現是不必要的,後一個“進行”應改為“予以”。
  9.注意根據文種的不同特點選詞,以保證語言得體而有力。不同文種對詞語的選擇都有特殊的限制和要求,其主要原因在於,一方面前乃至已經涉及的公文使用場合、收受物件、人與事物性質等對選詞的要求都與文種有一定關聯,不同文種都在這些方面表現出一定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則在於同一文種實際上就是獨具特色的一種文章,這種特色往往在詞語的選擇上有較鮮明的表現。
  一般情況下,規範性公文的詞語要求含義高度精確,風格莊重、樸實;領導指導性公文的詞語則更重含義的明確、周密、概括、簡潔;公佈性公文的詞語須講求準確、通俗,發音響亮上口;陳述呈清性的報告、請示的詞語要求簡潔明瞭;函的詞語更講究和緩融洽而明確、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