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方面參考論文

  我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遍佈全國,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在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上一直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問題

  內部審計是建立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評價活動,作為對該組織的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的一種服務,目的是協助該組織的領導成員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是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信用社健康發展、持續經營必需的保障。本文通過分析研究,就新形勢下如何完善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確保農村信用社穩健經營發展作了初步探討。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存在問題

  1.獨立性差。

  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獨立性差主要體現在制度安排不合理。目前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部門對監事長負責,由於當前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三會”***理事會、監事會和社員代表會***形同虛設***領導班子替代理事會,內部審計部門替代監事會,職工大會替代社員大會,三權得不到制衡,權力過於集中。所以,實際上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是對農村信用社的主任或理事長負責。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既要監督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活動,又要被農村信用社管理層領導。當兩者產生矛盾時,內部審計人員往往只能服從於後者。

  2.內審人員素質較低、程式不規範、處理力度不夠。

  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最終目標是找出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缺陷,並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供管理當局參考。當前有的信用社內審隊伍建設滯後,部分內審人員素質偏低,不太適應當前形勢的發展,在內審工作程式上不夠規範,工作方式、方法過於簡單,思路不夠清晰,工作質量較低,起不到應有的監控效果,內審處理不能發揮應有的威懾作用。農信社內部審計人員要通過加強自身學習、提高新入審計人員門檻等措施,提高審計隊伍整體素質,才能打造一支精幹的審計隊伍,提高審計專案質量。

  3.審計範圍狹窄。

  內部審計的職能是通過審查,找出本單位存在的問題,然後向管理層反映並提出解決的建議。從內部審計的職能我們可看出,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的範圍應當包含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財務會計、風險控制、信用評估、經營、管理等。內部審計也只有把自己的觸角伸向農村信用社的每一方面,才能及時發現存在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而建議管理層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問題的擴大或防患於未然。目前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在查錯防弊,侷限於會計錯弊的審計,如檢查會計憑證、報表等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業務操作是否合規合法等進行審計,而對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經濟效益等等方面審計還遠遠沒有涉及,特別是經濟效益審計。這使得內部審計無法服務於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管理,無法適應農村信用社迅速發展的要求。

  4.內部審計技術方法和手段不夠完善。

  首先是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技術方法落後,審計的目的僅限於“查錯防弊”,信用社內部審計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和缺乏科學性。隨著農村信用社的業務不斷創新和擴大,計算機在農村信用社的各種業務中得到廣泛運用,使農村信用社的審計環境發生鉅變,對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形成了新的挑戰,審計人員必須增強計算機技術的學習能力,熟練掌握現有資訊平臺的查詢功能,深入對SQL、ACCESS等相關資料庫軟體的學習。

  二、完善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具體措施

  1.變革企業制度安排,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由於較高的地位和較強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保證,而內部審計的地位和獨立性與制度安排緊密相連。因而,農村信用社制度安排對於其內部審計能否發揮作用以及作用發揮到何種程度,至關重要。在理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隸屬於它。另外,改變現行的層層分設、雙重領導的內部 審計體制,保證農村信用社聯社內審結果的真實性,使內部審計部門做到真正獨立。

  2.更新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積極培養復 合型人才。

  由於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 發展方向是風險導向審計,它是從企業的經營戰略和業務流程開始,綜合評估經營控制風險,並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範圍、時間和程式,從整體上判斷和發現 會計報表存在的重大錯報和漏報。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是複合型人才。具體來說,首先要精通審計技術方法和理論;其次要精通財務會計知識和實務操作,掌握金融、財務 管理、企業管理、法律法規、 計算機、 農業農村 經濟等知識;再次要具有較高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與處理關係和表達能力。

  三、擴大審計範圍,調整審計重點,抓住審計 熱點

  1.開展全面審計。

  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應當由從對傳統的單一財務收支審計轉為對涵蓋企業經營管理各個方面和環節的審計。比如對內部控制、經濟責任、 合同、 環境內部、風險管理、戰略管理、管理舞弊等的審計。與此同時,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審計應當密切關注金融創新業務的發展,防範新業務操作風險,尋找風險防範和業務創新的黃金分割點,以確保農村信用社平穩健康發展。

  2.轉移農村信用社審計重點。

  應以經濟效益審計為中心,積極開展控制評審和風險控制,將內部審計的重心從事後審計轉為事前、事中審計,把內部審計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加強管理服務的職能。

  3.抓住審計熱點。

  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從全域性出發,以風險為導向找出風險高的地方,確定重點的審計領域。 這樣就抓住審計熱點,對提高審計質量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注重將業務經營檢查與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從銀行業務經營環節中發現風險控制的薄弱環節。

  四、創新和改進內部審計技術方法和手段

  努力推行風險導向審計,改進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技術方法,推行風險導向審計意味著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部門以企業整體價值最大化為重心,以風險為導向,展開績效審計、內控評價、管理諮詢,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評價和建設職能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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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胡潔.新疆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建設中的作用[J].新疆金融,2009***08***.

  篇2

  試談創新農村信用社審計流程

  摘 要:近年來,隨著一系列公司財務醜聞事件的發生,金融部門內部審計的作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以如何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為中心的一系列議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基於此情況對農村合作金融內部審計操作流程設計和實施進行了有益探索,以規範金融部門內部審計操作流程、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內部審計成果,防範金融風險。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防範金融風險;創新內部審計

  一、目前農村信用社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信用社雖然已經通過深化改革,但是,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內部人控制現象較普遍。

  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行使最高權力,理事會行使決策執行權,監事會行使監督權,管理層接受社員的委託進行管理。實際上“三會”並未真正履行權利,理事長、主任的產生名義上通過民主選舉,卻是由上級委派和任命的,且由於農村信用社成立時間長,最初那些真正的所有者缺失,在後來的經營過程中,管理者將職工全部變為社員,出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混合的局面,這種內部利益均衡機制的不完善,缺乏所有者的有效監督和制約。造成經營權凌駕於所有權之上,形成“內部人控制”的局面。逐步將農村信用社變成他們自己的小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

  2、市場定位不明確。

  農村信用社作為支援和引導農村建設的主要金融力量,然而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市場定位不明確。如一些聯社重放輕收,重息輕本,重大輕小,使貸款過於向所謂大企業、房地產等熱門行業傾斜。同時農村信用社扶持的很多中小企業壯大後,商業銀行就開始爭奪這些優質客戶,而農村信用社現行的貸款利率高於商業銀行,因此,很快就失去了這些優質客戶。農村信用社成為商業銀行優質客戶的培訓基地,市場定位不明確,難以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的優勢和保持可持續的競爭力。

  3、農村信用社經營存在較大風險。

  一方面由於客戶經營行為不透明、財務核算及內部管理不規範,導致農村信用社經營過程隱含較大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自身法人治理結構尚不完善,經營和財務資訊也不夠透明,公眾瞭解甚少,職工素質較低,貨款業務流程規範程度不高,面臨的操作風險較大。

  二、農村信用社審計現狀及存在不適應發展的問題

  1、農村信用社審計的現狀。通過審計基本揭示了信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並較深入的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促進了農村信用社完善信貸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基本達到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經營效益的目的。

  2、農村信用社審計存在不適應發展的方面。

  一是多數審計僅停留在財務收支合法及合規性的基礎方面。二是揭示的常規性問題多,深層次問題少,對農村信用社系統性存在的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反映少,審計查處的有影響的大要案線索較少;三是審計技術方法有待提高,審計方式、方法上比較傳統。不能獨立設計程式設計模組進行審計,難以勝任大資料量的審計工作。以上都有待於在審計實踐和創新中加以解決。

  三、調整農村信用社審計思路,有效行使審計監督職能

  1、牢固樹立為農村信用社服務的審計理念。

  首先以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為首要目標,對農村信用社存在的巨集觀性、全域性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開展事前、事中、事後全方位的審計監督。將審計貫穿其整個經營過程,同時逐步加大績效審計。關注農村信用社的執行績效。其次緊緊圍繞影響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主要因素和現實問題來展開審計工作,揭示農村信用社執行過程中潛伏的重大風險隱患、體制性障礙和制度性缺陷。實時監測其經營執行情況。通過審計發現影響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主要因素,深入分析後向本級人民政府反映,促進農村信用社規範操作流程,整合業務流程,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幫助信用社樹立良好的信用環境,保證農村信用社正常發展和健康執行。

  2、結合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的特點和股本變化實施審計監督,既要突出對單個信用社的審計,更要從聯社全轄系統的角度進行審計。

  現階段縣級聯社承擔著對全轄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功能,大多數縣級聯社存在著權力集中的趨勢。如對所轄信用社高管班子的任免、集中運用所轄聯社富餘資金、對所轄機構貸款業務實行大額貸款複核諮詢制度等,因而,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方針、使用富餘資金以及對所轄信用社管理指導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是目前審計工作的重點。再則,隨著我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資產質量不斷提高,個別地區的信用聯社已升級為合作銀行或商業銀行,使得一些外資已經將併購目光轉移到這些機構,外資一旦控制經營和管理權後,經營目標就會發生很大偏差,對地方經濟建設將帶來嚴重的後果。因此,作為金融部門內部審計,我們應當密切關注其經營風險和股本變動情況。

  3、逐步創新審計模式和組織方式。

  現階段由於各級審計機關金融審計力量有限,農村信用社又屬於省級政府管理,市、縣級政府沒有許可權管理,因而在審計組織方式上不能僅依靠省級審計機關,應由省級審計機關牽頭,整合組織市縣級審計力量參與審計;同時要充分利用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及各監管部門的相關檢查資料,建立農村信用社審計監督動態資訊庫。確保審計能及時獲取農村信用社和整個金融體系日常經營運轉資訊,及時瞭解和掌握金融監管政策走向,發現和監督農村信用社執行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點和主要環節。組織實施有效的監管,形成各層面審計監督合力。

  4、理順體制,嘗試對農村信用社審計的立法工作。

  雖然農村信用社產權上屬於社員,但是,通過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經營風險和產權責任已經轉移給省政府,就不再是單純意義上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而是省政府所屬的地方金融機構,對一個省的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很大的作用,應納入審計監督的範疇。但現階段信用社都以資本構成不含國有成分為理由,對審計不理解或不支援甚至抵制審計。每年審計計劃大多通過省政府協調才得以順利進行,各省審計機關要加大與省級政府的溝通協調,對農村信用社審計進行立法,以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在審計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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