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稅收知識

  稅收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係。稅收分配形式區別於其他分配形式的質的規定性。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稅收的定義

  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比例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強制地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它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係。稅收分配形式區別於其他分配形式的質的規定性。又稱稅收形式特徵。稅收特徵是由稅收的本質決定的。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

  強制性 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對徵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制約。國家徵稅是憑藉政治權力,而不是憑藉財產所有權。國家對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徵稅權而不受財產所有權歸屬的限制。社會主義的國有企業,是具有自身物質利益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和國有企業的稅收關係,也具有強制性特徵。

  無償性 指國家徵稅對具體納稅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列寧曾指出:“所謂稅收,就是國家向居民無償地索取”***新版《列寧全集》第41卷,140頁***。無償性是稅收的關鍵特徵。它使稅收明顯地區別於國債等財政收入形式,決定了稅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社會主義國家,它還是調節經濟和矯正社會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稅收無償性的形式特徵,是針對具體納稅人的。

  固定性 指國家徵稅必須通過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納稅人、課稅物件和課徵額度。也稱稅收的確定性。這一特徵,是稅收區別於財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徵。稅收的公平原則,以及保證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作用,都是以這種固定性為前提的。

  稅收的形式特徵並不因社會制度的不同而改變。任何社會制度下的財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個特徵,就是稅收。

  經濟理論界對稅收特徵還有其他不同看法。有人認為,稅收的強制性不是由政治權力決定的,而是由社會經濟關係或國家的社會職能決定的。有人認為,稅收既然是用來滿足全體納稅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應有整體的“報償性”,而不應是無償的。

  ***二***、稅收的分類

  是按某一標準把性質相同或相近的稅種劃歸一類,以示同其它稅種的區別。具體稅種:

  1994年稅制改革之後,我國的稅種由37個縮減到目前的23個,按課稅物件,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目的稅五類。流轉稅主要包括現行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所得稅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財產稅主要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資源稅則分為一般資源稅和級差資源稅;行為目的稅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屠宰稅***已取消***、耕地佔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

  按照徵收管理體系,可分為工商稅收、關稅和農業稅***已取消***三類:工商稅收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關稅以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為課稅物件;農業稅收主要是指農***牧***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和契稅。

  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可將稅收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三類。中央稅包括現行的關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等;地方稅包括現行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中央地方共享稅包括現行增值稅、資源稅、證券交易稅等。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筵席稅已經停徵,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因此,目前稅務部門徵收的稅種只有18個。

  ***三***、分稅制:就是在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的基礎上,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

  1994年,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發展和經濟體制進一步改革的需要,我國對稅收制度和管理體制進行了一次範圍較大、程度較深的改革,即稅制及分稅制改革。在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基礎上劃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支出;按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中央和地方分設稅務機構,分別收稅。在稅種劃分上,根據稅制改革後稅種結構的變化和進一步改革的方案,分別設定了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劃歸地方稅的稅種包括: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筵席稅、農***牧***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1994年,地方稅收入***不含共享稅地方分成收入***佔全國稅收總額的比重為34.4,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35.11,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由地方稅務機構負責徵收地方稅,同時將屠宰稅和筵席稅的開徵停徵權下放給地方。至此,與分稅制相聯絡的,具有真正意義的地方稅產生了,同時,也初步形成了我國地方稅體系的基本框架。

  中央稅即屬於中央固定財政收入,由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稅種。具體來說,中央稅包括下列稅種:關稅,海關代徵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交納的收入***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