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條約

  第二次世界大戰簽訂的條約較多,比較主要的有哪些?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1. 《蘇德互不侵犯條約》:

  1939年8月23日,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與納粹德國外交部長裡賓特洛甫在莫斯科所祕密簽訂的一份協議。條約也稱為蘇德條約、莫洛托夫—裡賓特洛甫條約或希特勒—斯大林條約。

  2. 《蘇日中立條約》:

  1941年4月13日,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與日本在莫斯科簽訂的相互保證中立的條約。條約是在蘇聯為了避免東西兩線作戰、日本減少北方壓力而實施南進戰略的背景下,以犧牲中國的國家利益為前提簽訂的。

  3. 《大西洋憲章》:

  1941年8月13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與英國首相丘吉爾在大西洋北部紐芬蘭阿金夏海灣的奧古斯塔號軍艦上籤署。宣佈兩國不追求領土或其他方面的擴張,不承認法西斯通過侵略造成的領土變更,尊重各國人民選擇其政府形式的權利,恢復被暴力剝奪的各國人民的主權,各國在貿易和原料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促成一切國家在經濟方面最全面的合作,摧毀納粹暴政後重建和平,公海航行自由,各國必須放棄武力削減軍備,解除侵略國家的武裝。

  4. 《開羅宣言》:

  1943年11月27日,由中華民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美國總統羅斯福與英國首相丘吉爾在開羅發表,並在1943年12月1日以新聞公報形式發表的對日作戰宣言。

  5. 《蘇、美、英三國德黑蘭宣言》和《蘇、美、英三國德黑蘭協定》:

  1941年12月1日,蘇、美、英三國首腦斯大林、羅斯福和丘吉爾,在德黑蘭會議結束時發表的,規定盟國在西歐開闢第二戰場,實行“霸王戰役”計劃,發動“諾曼底登陸”的時間。確定在各戰場配合這一行動的作戰計劃。宣言的發表,對於加強反法西斯聯盟各國間的團結與合作,徹底擊敗德國,加快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程序起了重要作用。

  6. 《雅爾塔協議》:

  1945年2月4日-11日,蘇、美、英三國首腦斯大林、羅斯福和丘吉爾,在雅爾塔會議中籤訂的協議。協調盟國對德、日作戰,加速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程序和促進戰後和平穩定局面的形成起到重要積極作用,為聯合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但會議的某些協議未經有關國家同意,具有明顯的大國強權政治和綏靖政策的傾向,嚴重損害了中國等國的主權、利益和領土行政完整。三大國在會議上作出的戰後世界秩序的安排被稱為雅爾塔體系,對戰後世界影響巨大。

  7. 《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總統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和英國首相丘吉爾聯合發表的一份公告。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宣告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

  8.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945年8月14日,國民政府代表王世傑和蘇聯外交部長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簽訂。包括《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議》、《關於大連之協議》、《關於旅順口之協議》、《關於中蘇此次共同對日作戰蘇聯軍隊進入東三省後蘇聯軍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之協議》等附件,並互換了關於外蒙古問題的照會等。協同雙方在對日作戰的協作,蘇聯取得了在東北地區的一系列特權,並迫使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的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