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員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參考。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讓黨的問責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是管黨治黨的強大利器,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是強化黨員領導幹部政治責任的迫切需要,是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訊號,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義。

  《條例》進一步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紮緊“制度籠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然而,過去一個時期,在管黨治黨的問題上,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中央八項規定為肇始,以作風建設為突破口,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抓手,以反腐倡廉為動力,以制度建設為保障,著力解決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成效明顯。如今《條例》的出臺,更是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堅持、堅持中深化,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條例》進一步突出了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聚焦“關鍵少數”。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當下,黨內出現的各類腐敗,其成因主要在於權力的濫用,關鍵在於未能將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嚴以修身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履職盡責不到位。《條例》是一種外部的約束,是一種機制,也是一種壓力的概念。它解決了“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的問題,明確了問責物件的重點是“關鍵少數”,進一步突出主體、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既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通過內外相呼應,相信可以促進黨員領導幹部最終把責任擔當起來。

  《條例》進一步強化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厚植“黨的執政基礎”。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使命的實現,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條例》把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料、歸納、總結,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概括問責事項,明確提出與黨的領導對應的政治責任,目的是使領導幹部警醒起來,履好職盡好責,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篇2

  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進一步紮緊了問責的制度籠子,必將有力震懾?a href='//' target='_blank'>種植桓涸鶉巍⒉桓業5鋇男形??貧?匙櫓?偷車牧斕幾剎殼惺蛋言鶉慰鈣鵠矗?Vさ車牧斕技崆坑辛Α?/p>

  多次強調,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我們黨總攬全域性、領導一切,就要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負起全面責任,就要把擔子壓給全體黨員,壓給440萬黨組織,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幹部。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

  對全體黨員尤其是80萬黨員領導幹部來說,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為人民謀福利。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問責條例的出臺就是要警示全黨,失責就要問責,在權力和責任的關係上,責任是第一位的;在義務和權利的關係上,義務在先。既然選擇了入黨,就要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問責條例的出臺,是進一步強化制度問責的體現。我們有的領導幹部,只熱衷要權力、不喜歡盡義務;有的領導幹部臨事而怯、遇難則退。問責條例就是要通過嚴格的制度設計,杜絕這些思想和行為,激發全黨責任意識,喚醒擔當精神。問責條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寬鬆軟現象,在最該抓的薄弱環節上問責,既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也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各項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情況,力求以嚴密的規定確保問責常態化,促進黨規黨紀執行到位。

  問題是制度變革的動力,也是問責發力的準星。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只要發生了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現象、巡視整改不力等問題,就要按照規定嚴肅追責。

  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中央部委黨組、省區市黨委要把自己擺進去,不能只對下級問責。紀委、紀檢組要從自身做起,決不允許出現“燈下黑”。把解決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對失職失責問題盯住不放,才能以實際成果立信於幹部和百姓,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把從嚴治黨的政治承諾轉化為具體的制度和行動,管黨治黨動真格,我們就能更好地激發全黨的歷史使命擔當,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篇3

  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制度建設是治本,緊抓制度執行是關鍵。c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管黨治黨的常態,是條例本身的內在要求,也是兌現“打鐵還需自身硬”莊嚴承諾的切實體現。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只有使問責嚴起來,才能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效果,以強力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擰緊管黨治黨的責任螺絲。也只有使問責制度化常態化,才能促進黨員幹部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行到位,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離不開責任擔當。問責既要對事,也要對人,要把責任具體到組織和個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籠子,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需要每個黨組織和每個黨員幹部來共同承擔。責任到人,問責才有前提;職責清晰,問責才有依據。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在落小落細中完善配套措施,在抓嚴抓實中擴大震懾效應,推動形成全黨上下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生動局面,匯聚起管黨治黨的強大合力。

  執行制度最終靠人,離開了領導幹部的以身作則、自覺擔當,再好的制度也不過是“稻草人”。黨的領導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原則性。當前,還有一些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對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不適應、不習慣,不敢、不願動真碰硬。

  有的在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不敢亮劍、愛惜羽毛,有的對身邊同志存在的問題明明看得很清楚,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狀況不改變,問責條例的貫徹執行就可能打折扣,造成不良後果的,本身就應該被問責。把問責條例落到實處,需要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真正提高認識,切實從思想上構築起制度的剛性。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指出:“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保持抓鐵有痕的落實韌勁,錘鍊失責必問的制度剛性,喚醒全黨同志的責任意識,我們就一定能夠充分釋放全面從嚴治黨的正能量,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保證。

  篇4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強烈訊號,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學習貫徹好《問責條例》,是當前台州各級黨組織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近段時間,台州市委專題研究部署《問責條例》學習貫徹工作,有效地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各項事業發展結合起來,在全市上下形成學習貫徹《問責條例》的濃厚氛圍。

  深入學習,強化責任擔當。指出,從嚴治黨,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從實際看,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問責處理問題上不願擔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有的不敢擔當,存在“老好人”思想,不願得罪人,該管的不管;有的不善擔當,對問題避而遠之、繞道而行,甚至視而不見。

  我們要通過深入學習《問責條例》,吃透精神,掌握實質,知責明責,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進一步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補好責任短板,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堅決克服不願、不敢、不善擔當的不良思想傾向,在加強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上擔當有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臺州落地生根。

  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要敢於較真,敢於亮劍。當前,台州正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十三五”發展前景美好、任務艱鉅,更需要我們廣大黨員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對人民負責。

  我們將以貫徹《問責條例》為契機,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原則,高舉問責利器,對於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管黨治黨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問題出在哪一任上,就要追究哪一任領導的責任,讓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真正讓鐵規發力、“利器”生威,充分發揮問責一個、教育一片的震懾警示效應,真正把責任壓緊敲實。

  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範。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對於每一名領導幹部來講,敢於擔當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和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既是貫徹《問責條例》的主體,也是被問責的物件,要帶頭抓《問責條例》的執行。

  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作為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把問責工作壓實到下級黨組織,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一級做給一級看,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以“關鍵少數”帶動“大多數”。要把責任追究與監督檢查、目標考核有機結合起來,把《問責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範圍,進一步讓法規制度和力量得到充分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