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論文免費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問題日益成為全球範圍內關注的焦點,強化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認知、促進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義務成為經濟高速發展時代的題中之義。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下載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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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食品安全問題與企業社會責任

  摘要:近些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發,食品安全成為一個凸顯問題被廣泛關注,本文認為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可以從企業倫理和科技倫理層面入手,規範企業倫理,規範科研工作者的科技倫理,加強政府對企業和科研工作者的引導和監管,加大倫理道德教育,從而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關鍵詞:食品安全;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倫理;科技倫理

  一、食品安全事故頻發

  食品是所有動物的第一生存需要,人類亦不例外,尤其是對於我們中國的老百姓來說,其地位不可疏忽,在漫長的歷史上,有多少征戰都主要是為了一個“食”字。在古代,人們都以“社稷”二字來代表國家;“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既然老百姓都把食物當成無尚崇高的天一樣的尊敬,而“食”在我們的歷史程序中又確實起著載舟覆舟的重要作用,那麼在人們已經能夠在月球行走的今天,我們的食品狀況又如何呢?

  開啟電腦,隨便開啟一家網站的搜尋引擎輸入“食品”或“吃”等字詞之後,結果與之最多的關聯詞便是“安全”、“中毒”、“事件”等字眼,其數量之多和問題之大讓人觸目驚心。三鹿奶粉事件、地溝油、毒大米、瘦肉精等等,這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使得人們談食色變。這也就不難得出,為何近些年國外奶粉、食品等代購市場如此火爆。

  中國食品不僅失去了國內消費者的信任,還失去了國外一些國家的認可,曾經一位歐盟代表當眾對中國“入世”首席談判代表龍永圖如此講道:“你們中國的肉類產品就不是給人吃的。”然而,實際情況卻是並非只有“中國製造”存在問題,其他一些發達國家也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食品安全問題。例如,早在1858年,美國紐約就發生過毒奶粉事件,這次問題奶粉導致超過五萬三千名嬰兒受感染,至少四名嬰兒死亡[1]。在此之後,美國奶粉也連綿不斷地出現過這樣那樣的質量問題。2013年紐西蘭可瑞康奶粉因涉肉毒桿菌乳粉被召回,再次觸痛了許多消費者的神經,許多父母不僅議論,究竟還有沒有安全的奶粉?

  現在,食品安全成為政府、民眾和媒體所共同關注的焦點和常用片語,“我們還能吃什麼”成為許多人的問題。

  二、企業社會責任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已經過去多年,但是隻要談起這一事件人們仍然心有餘悸,擁有“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品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殊榮的知名大企業頃刻間灰飛煙滅,我們相信對違法的單位和個人法律自有公段,但是在法律之外,更觸動人們思考的是企業的道德責任竟如此淡漠,食品安全事故形成的原因可能會有多方面因素,但企業缺失社會責任是最能觸動人們神經也最難讓人容忍的,可以說這件事幾乎觸碰到了人類的道德底線,然而現實卻是此類原因形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卻依然存在,並且到了很多行業的潛規則。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企業被認為是一種純粹性的經濟組織,企業的唯一目標就是利潤最大化。古典經濟學理論認為,“在現實社會中,一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私利的‘經濟人’,而且追求私利的‘經濟人’,往往表現為追逐利潤的資產者。”[2]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企業是市場的代替物,其本質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在這樣的理念下,企業在微觀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單一的,即只是人們謀求利潤最大化的工具,也就不免出現了某些企業不惜以犧牲倫理道德為代價以追取更多的利潤。

  但是,越來越多的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學家開始意識到,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個組織,承擔社會責任是現代企業的義務。20世紀30年代,美國第一次提出企業的社會責任一詞,針對當時的美國大蕭條時期的各種社會問題,哈佛大學法學院多德教授提出公司對僱員、消費者和公眾負有社會責任。在此之後,又有形形色色的學者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感的理論。裡基・格里芬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提高自身利潤的同時,對保護和增加社會福利方面所承擔的責任。[3]斯蒂芬・羅賓斯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超過法律和經濟要求的,為謀求對社會長遠目標所承擔的責任。[4]1956年,日本在實踐中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作為現代企業的基本特徵。1983年底,美國賓夕法尼亞洲首次授權公司董事決策時應該考慮股東以外團體的利益,在此之後,其他州相繼制定類似的法律規定。[5]1999年1月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上,時任聯合國祕書長的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約”計劃,呼籲全世界企業遵守有共同價值的標準,實施一整套必要的社會規則,其目的是促成世界級公司能夠認識自己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發展所應承擔的責任。[6]200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公司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7]

  企業的社會責任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已經成為共識,任何企業盈利的前提都得承擔其相應的社會責任。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很多企業為了利潤最大化,置其社會責任完全於不顧,甚至連基本的道德都撇至一旁,只要是符合市場運作的“遊戲規則”,存在一些潛在安全問題也是可以冒險一試的。回顧之前國內外爆發的食品安全事故,有相當一部分原因都是這些企業只重視經濟利益,而喪失社會責任感,直到現在仍然繼續,以至於老百姓發明了各種生活小妙招,如鹽水清洗水果蔬菜、炸大蒜辨別地溝油等等,每每在電視上看到類似的生活妙招欄目,筆者都覺得這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三、規範企業倫理和科技倫理,防範食品安全問題

  自古以來,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係著人們的生命健康,甚至關乎著整個社會的穩定。在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背景下,解決並防範食品安全問題是一個至關重要的課題。

  第一、規範企業倫理,構建誠信企業。在安全層面,食品關係著人們的生命健康,在經濟層面,食品行業在市場CPI的消費比重中佔了33%,可以說,食品企業既左右著人們的生命健康,又左右著人們的經濟支出,因此食品企業的倫理道德更應該嚴格規範,讓消費者放心和滿意。規範企業倫理首先要完善企業的監督管理機制。制定企業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等級標準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部門要進行監管,並請政府相關部門、媒體和消費者予以監督,看似政府和社會大眾會參與企業監管,事實上這種行為會贏得社會大眾的認可和支援,越透明越誠信,信譽會越好。在這方面還要注意到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特別是存在多頭管理,這種都管反而是管不好,可以考慮突破先行管理體制,成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實行從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體系,徹底改變當前相關行政部門重複管理、協調不力的局面。其次要加強食品企業的倫理道德建設。政府有關部門要對企業法人和主要管理者加強倫理道德教育,講清利弊,企業管理者也要對本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倫理道德培訓和教育,培養從業人員的社會責任,從企業文化上防止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

  其次要加強食品企業的倫理道德建設。政府有關部門要對企業法人和主要管理者加強倫理道德教育,講清利弊,企業管理者也要對本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倫理道德培訓和教育,培養從業人員的社會責任,從企業文化上防止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在這方面政府可以鼓勵食品企業積極參加聯合國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全球契約”,事實上中國企業聯合會早在2001年12月就參與了“全球協議”併成為國際上第一個參與“全球協議”的國家級僱主組織,中國企業聯合會應該鼓勵食品企業起到表率作用。

  第二、規範科研工作者的科技倫理,完善政府對科技的引導和監管。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如今的食品行業在各個層面都有著科學技術的滲透,防範食品安全除了要規範企業倫理之外,還得規範科學共同體的科技倫理。事實上,近些年來的食品安全問題基本都脫離不了科技的責任,如“瘦肉精”、“地溝油”、“蘇丹紅”等等,這與以往的食品安全問題主要集中在食品發黴變質,有著本質的區別,筆者認為現在的食品安全與科學共同體的倫理責任息息相關。科學共同體,特別是食品行業的科研工作者,他們有責任把握自己研發的食品是否有安全威脅,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哪些危害,因為食品與人們的健康、生存息息相關。在國際化的今天,社會已經進入大科學時代,科學共同體不僅僅只在自己研究的領域內有影響,其研究內容和觀點都吸引著政府、社會和企業的關注,並很容易被產業化應用。如果科學共同體缺乏科技倫理,對自己的科研成果還沒有完全把握,或者明知有潛在威脅但為了個人經濟利益或名譽而任之投入市場,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必不可免,例如三鹿奶粉就是一個典型的事件,為了降低成本在奶粉中新增三聚氰胺,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

  在規範科技倫理方面,政府有著推卸不開的責任。首先要做好引導工作,對於新增劑的使用與否、使用標準都要嚴格限制,對於違規使用新增劑的食品企業要嚴加查處。還要引導科研工作者加大對綠色健康食品的關注和支援,提高消費者對食品的信任和信心。其次政府要加強監管力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安全問題要依法追求其責任,特別是有些地方政府對本地產業存在保護主義,相關部門要對此嚴格監管。此外,還要對一些知名企業加強監管力度,在質量上更嚴格仔細的檢查,不能因其對當地經濟和名聲貢獻大就包庇縱容,給予免檢、過檢等不負責任的特權。對於同類食品,政府要制定統一的標準,實行嚴格的有效抽驗,確保食品的質量和合格率。最後,政府還要不斷加強對科研工作者的倫理道德建設,有些科研工作者社會經歷不足,識人用人容易上當受騙,有關部門可以對科研工作者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科研工作者的安全意識,從而在源頭上防範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

  第三、尋求企業利益與倫理道德的平衡點。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下,企業的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的衝突很難避免,作為經濟組織的企業,其存在前提必須要追求經濟利潤,因為沒有利潤企業就無法存活,而且藉助科學技術的發展,這種衝突有時又能躲避檢查,所以違規新增劑已經成為很多食品企業的潛規則。但企業還是一個社會組織,也必須要被社會倫理、科技倫理所限制。而且換一個角度講,二者其實並不矛盾,應該是辯證統一的關係,企業的社會責任缺失與否終將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消費者,河北省“油條哥”之所以廣泛受到消費者的認可,很多人寧願排隊也要購買他的油條,並獲得了我國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就是因為他做的油條讓人放心。因此,食品企業可以正確處理二者的關係,在保證經濟利益的前提下對可供選擇的方案應當進行道德評價,找到企業利益與倫理道德的平衡點,做良心企業掙良心錢。

  參考文獻:

  [1]BEE WILSON.September 29th,2008.

  [2]蔣自強、張旭昆.三次革命和三次綜合―西方經濟學演化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112***

  [3]陳榮耀.企業倫理[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

  [4]李愛玲.論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J].南通職業大學學報.2004.18***1***

  [5]劉連煜.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160***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新修訂***》[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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