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寫作如何做到詳略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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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文題定詳略。題目確定了寫作的重點,而大多數同學的審題不認真導致重點不突出,重點即是要詳寫的地方。比如“我的學習樂趣”這個文題,重點是學習生活,其他的事情就不能詳寫,否則會偏離題目的要求。

  二、依據文體定詳略。記敘文要把記敘的部分詳寫,議論、抒情的部分略寫,而議論文,就是議論的部分詳寫,而記敘抒情略寫。

  另外,以記事為主的文章,故事的情節應該詳寫,抒情與議論的內容則要略寫;以寫人為主的文章,人物的事蹟與言行應當詳寫,而夾在其中的景物描寫就不能喧賓奪主,應當略寫。反之,寫景狀物的文章,對景物應當用墨如潑,抒情的文字則可簡筆勾勒。

  寫人的文章,人物的思想品質、成就是寫作的重點,人物的外貌、語言、行動、性格、思想品質等也要詳寫。主要人物要詳寫,次要人物要略寫。如朱自清的《春》中關於春花、春雨、春草等景物的描寫。為了把記敘文寫得更好,常採用夾敘夾議的方法。但是,必須“敘”詳而“議”略,處理得當,才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三、依據結構定詳略。文章的正文部分要詳寫。開頭、結尾,過渡、照應部分要略寫。如正文的事件經過要詳細敘述。例如:寫與好友的一次爭執,爭執具體過程要詳細描寫,而其他部分可以略寫。

  四、依據內容定詳略。與中心有緊密關係或直接突出中心的事件、情節要詳細寫,其他部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