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探究中國民間音樂的傳承和發展

論文關鍵詞:中國民間音樂 傳統音樂 傳承 發展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音樂中的民間音樂是中華民族音樂藝術的魂。民間音樂一般是指在民間形成並流傳於民間的各種音樂體裁,如民間歌曲、民間歌舞音樂、民間器樂、民間戲曲和說唱音樂等。民間音樂在中國傳統音樂中,比其他諸如宮廷音樂、文人音樂、宗教音樂等更具有生命力,是其他音樂的源或根。因為,民間音樂生於民眾之中,活躍於民眾之中,最貼近人民群眾,最直接反映社會的生產、生活和發展變化。在中華民族音樂藝術的大舞臺上,民間音樂可以稱之為紀錄和反映民間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所以,傳承和發展中國民間音樂是弘揚中華民族音樂文化的必然內容。 
  一、民間音樂是民族音樂藝術的根 


  中華民族的音樂文化就像一個百花齊放的大花園,而民間音樂則是這座花園裡長開不敗、爭奇鬥妍的奇葩。民間音樂是最具有民族性、群眾性的藝術形式,它產生於民間、生長於民間、流傳於民間,是中華民族音樂的源頭,是文藝創作的土壤,是藝術家創作的先師。民間音樂之所以能在漫長的歷史中基本上不採用書面樂譜的傳承方式,而主要靠口傳心授在民間廣為流傳和發展,正是因為它總是伴隨著人民群眾的心聲,是人們精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寄託和“食糧”。在《中國民間音樂》一書中,伍國棟先生將民間音樂界定為:“民間音樂是當今世界各國、各民族傳統文化中存見的一部分既古老又現代的音樂文化型別,是始創於人民大眾又供人民大眾在日常社會生活中通過口傳心承方式來共同操縱、共同享有、共同演繹和共同傳承的一種非專業創作的社會音樂文化產品”。“中國民間音樂是指由百姓集體創作的,能夠真實地反映其生活情境的,生動的表達其情感願望的作品”。民間音樂是一般庶民百姓的音樂,是適合廣大民眾審美需求的一種藝術,具有鮮明的原生性。與中國傳統音樂中其他三類音樂比較,宮廷音樂總被稱為“雅樂”,民間音樂總被稱為“俗樂”,而“雅樂”的產生卻是宮廷樂官和樂工們到民間採集“俗樂”整理、加工、改編後得來的;宗教音樂也在民間祭祀典儀中的曲調和器樂等基礎上,逐漸演變成佛、道等宗教音樂的;文人音樂更是以民間音樂作為藝術形態和內容根基,由文人加工創作的反映人們精神、理想和生活情趣的音樂。所以,從這種意義上講,民間音樂可以稱為中國傳統音樂中其他音樂的“根”或“源”。 

  中國音樂文化的發展必須充分利用中國傳統音樂中的積極成果,特別是繼承和發揚民間音樂的優秀成果,不斷創作出反映人民生活、表達人民情感、體現社會文明的優秀音樂作品。著名音樂家馬可曾說:“歷代偉大的音樂家都是十分重視民間音樂的,他們常常把民間音樂吸收到他們的創作作品中,通過音樂找到了接近人民的道路。這是因為民間音樂生動地表現了人民的生活情趣,真實地反映了歷史,而這是藝術作品的靈魂!”,“一切偉大的音樂家總是繼承著民間音樂所提示的方法和方向作進一步的藝術加工,而不是與它的方向背道而馳;任何天才一旦違背了民間音樂的這種傳統,他的作品就會脫離人民、降低價值!”。可見,民間音樂的先師性、根源性是不容忽視的。 
  二、民間音樂在社會進步中傳承和發展 
  民間音樂從產生起就伴隨著民間民眾的期望和渴求,也偕同社會歷史的前進在內容和形式上不斷傳承和發展。由於民間音樂是人民大眾集體智慧的結晶,是人類社會實踐的精神產品,所以有著不可割斷的承繼性和發展性。民間音樂的繼承主要靠口耳相傳,具有流變性的特點,緊密貼近民眾的生活,也正是由於這種屬性,使它在社會變遷中發展,在社會進步中傳承,全面真實地反映了各時期、各地域、各民族的社會生活。例如,民間歌曲。民歌一直是“勞者歌其事,飢者歌其食”的創作,它用極其樸實的音調和語言直接歌唱出人們的心聲,真實地反映出民眾的生活和社會的現實環境。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民眾在相傳的老民歌音調基礎上總要重新添詞,創作出反映當時社會題材的新民歌。特別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時期,民眾的革命意識、改革意識大量喚起對民歌創新。如東北民歌《月牙五更》,過去是傳唱孟姜女、西廂記等民間故事的,土地革命時期的民眾把舊詞換新詞,變成歌唱農會、自衛隊的《翻身五更》。還有《橫山裡下來些游擊隊》《唱得幸福落滿坡》等,這些新民歌都是在舊民歌曲調的基礎上,結合現實生活實踐,在歌詞上做出適應時代特點的翻新。 
  再如民間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民間歌舞音樂是烘托形體語言的音樂藝術,它也直接地表現了各地區、各民族的文化傳統、生活習俗、民族風格、地方特色和精神面貌。在民間歌舞搬上舞臺後,它的音樂色彩和層次更加完善了,但仍然傳承著特定的民間風格。 
  如福建的《採茶撲蝶》,仍然使用的是“採茶燈”調,只是在曲調結構和速度上做了調整,通過這種變化來表現新中國成立後採茶姑娘們集體勞動的歡愉場面。說唱音樂隨著時代的發展,也在不斷推陳出新,在整理傳統節目的同時,對演唱方法、唱腔和伴奏予以改革,創作了一些反映社會現實生活的新作品,如陝北說書《翻身記》、單絃《人民大會堂頌》等。戲曲則更加明顯地表現為民間音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成為民歌、民樂、舞蹈的綜合藝術,從先秦的樂舞和俳優,進入漢魏的百戲,又到隋唐的撥頭、搖踏娘、參軍戲,發展宋元的雜劇,直到明代的傳奇和清代的“四大聲腔”。新中國成立後,戲曲繼往開來、空前繁榮。 

  三、民間音樂不能在不經意間消亡 
  改革開放促進了外來文化的交流與借鑑,新奇感使一些現代人熱衷追求新潮、新藝術形式,而忽視了本民族固有的藝術精粹。儘管民間音樂還在靜靜的流傳繁衍,然而它的重要性和社會作用在一些層面已經慢慢開始被淡忘忽視。新一代文藝工作者要認識民間音樂的博大精深,重視民間音樂的生存與發展,要把創新植根於民間音樂,深入學習研究民問音樂的精髓,保護、繼承和發揚民間音樂的優秀文化,切實為繁榮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作出貢獻。 

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電子音像製品使民眾的音樂視聽變得無限廣闊,不再像過去那樣只依賴於簡單、直觀、本地的民問音樂滿足精神生活了。各地方、各民族淳樸的民間音樂在新生代傳唱中越來越少,甚至只有在窮鄉僻壤才能聽到原汁原味的原生態民歌,維吾爾族的木卡姆、侗族大歌、苗族飛歌等少數民族音樂也一度面臨失傳的危機。其實,按照現在的科技手段,想保留住這些民間音樂是不難的,但是如果意識不到繼承和保護它的價值,這些寶貴的遺產就會在不經意間消失。從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佈中國的崑曲被列為世界首批19個“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之一,到2009年,我國已經有古琴、南音、侗族大歌、粵劇、格薩***斯***爾、藏戲、瑪納斯、花兒、西安鼓樂、呼麥、中國朝鮮族農樂舞、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等29個專案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世界上列人名錄專案最多的國家。這標誌了我國的民問藝術已成為世界人類的共同遺產受到重視和保護,那作為炎黃子孫就更不應該淡漠和遺棄本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了。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音樂院校中,重視西洋音樂的教學,輕視民間音樂的教學。很多音樂院校的學生不瞭解梅蘭芳、冼星海及古代詩詞歌曲和傳統民歌。在全國高師學生五項技能比賽中,選手在聽辨各地方民歌的考試中表現都不好,甚至有的連本省本地區的民歌都聽辨不出。這些選手都是全國各師範院校的精英學生,他們對民間音樂都不甚瞭解,畢業後又如何教導他們的學生?所以,從民間到舞臺,從民眾到課堂,都要警醒中華民族民間音樂亟須繼承和保護,不能讓屬於民族的、大眾的民間音樂在不經意間消亡。 
  四、繼承和發展民間音樂的一些舉措 
  首先,要積極做好採風工作,多多接觸和了解民間音樂。學習與研究民間音樂不能侷限在工作室中,需要更多地走人民間廣袤的天地,近距離的感受、考察各地區各民族民間音樂的形式、風格及特點,這不僅有利於更多捕捉民間音樂資源,還可以輔助相關學科和人文歷史的研究。 
  其次,要用現代化科技手段,記錄原汁原味的民間音樂。可以對民間音樂進行準確清晰的錄音、錄影等採集工作,使它們大量完整地儲存下來,為今人和後人研究、傳承提供豐富的資源。 
  第三,要汲取民間音樂的原生態精粹,把它融人文人音樂創作中,使民間音樂在文人音樂的創作中傳播和發展。現在國內很多音樂作品,在運用民間音樂的曲調和元素來吸引民眾;甚至西方一些作曲家也在使用中國民間音樂素材,創作有中國民族風格的作品來增加感染力,這充分顯示了中國民間音樂藝術的魅力。 
  第四,要重視學校的民間音樂教育,讓學生更多瞭解中華民族文化,喜愛民間音樂藝術。 
  民間音樂的延續,是中華民族音樂生存的象徵。我們要珍愛、傳承、發展民間音樂,讓它伴隨中華民族文化一道永遠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