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藝術概論論文

  音樂是重要的美育活動之一,音樂藝術是培養人們審美能力的重要手段。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中國音樂作品的法定許可制度

  著作權法的首要任務就是調整各方利益,也就是如何協調著作權人的私益與社會的公益。健全的著作權法律制度對著作權人和社會都有益處,並且能夠促進社會進步。相反,不完善的著作權法律制度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利益,阻礙社會進步。中國音樂作品法定許可制度在處理實際問題的過程中暴露出了它的不足。其中,集中表現為作品使用者不及時支付甚至不支付報酬,而著作權人因標的過小,訴訟解決耗時長、費用大,大都放棄了維護自己權利的機會。由於我國法定許可制度在音樂作品方面存在法定許可使用不規範、法定許可使用報酬支付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問題。長此以往,一定會使創作者失去創作熱情,不利於中國音樂產業的良好發展。

  一、著作權法定許可的含義

  編寫出版教科書、報刊轉載和摘編、製作錄音製品、播放音樂作品和播放錄音製品,是我國著作權法中規定的五種法定許可。現如今國內外學者對著作權法定許可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國內學者對法定許可制度有不少討論,各自有不同的觀點。如:***1***法定許可,是指法律明文規定實施某種原來受“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無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但應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的報酬。***2***法定許可也可以理解為根據法律直接規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但應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並尊重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的制度。***3***法定許可是將原來應當徵得著作權人許可的義務變成使用人在法律上的權利,即傳播不必徵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便可直接使用他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但仍需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其次,國外學者對此也有自己的看法,如德利亞?利普希克認為法定許可是指無須著作權人同意便可使用其作品,但需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法律制度,報酬金額由法律、負責執行法律的當局或司法當局根據情況而定。國內外學者的觀點不盡相同,存在不少爭議。爭議的地方在於:國內學者強調法定許可制度的“預先假定”,說明這是法律對著作權人專有權的一種特別規定;而外國學者常把使用人的行為放在首要位置,然後再強調這種使用方式的特殊性,即受到法律的限制。

  二、音樂作品法定許可制度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

  1、在電臺、電視臺播放

  根據200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4條的規定,對於電臺、電視臺使用其音樂作品的行為,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可以收取費用。這是著作權法賦予著作權人的一種權利。國務院在2009年據此頒佈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製品的支付報酬暫行辦法》對此也有相應的規定。

  音樂作品著作權人中已經加入管理相關權利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現如今,中國音著協是唯一此類組織***,由中國音著協對其作品進行管理。所以,廣播電臺、電視臺無論採用何種支付方式,都應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代為處理與著作權有關的事務。

  但在實際中,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運作過程中出現了很多難以解決的狀況,在諸多方面,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並沒有起到良好的作用。例如,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提到組織對作品使用時如何進行監督和檢查,無法起到保障著作權人切身利益的作用。歐洲一些國家在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中設有巡視員,用來檢查被使用的作品在當地的使用狀況。

  總之,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與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結合程度較低,給著作權法定許可的具體實施的效果帶來許多消極影響。

  2、在數字媒體上播放

  音樂作品在數字媒體上的播放是指,“通過各種方式向大眾提供音樂作品,使大眾可以隨時隨地使用作品”的一種使用方式。此種播放方式,應用範圍十分廣泛,涉及音樂作品著作權人、表演者和錄音製品製作者的資訊網路傳播權,對其進行規制有重要意義。因此針對數字網路環境下著作權人、表演者和錄音製品的製作者的資訊網路傳播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已有相關的規制。

  但是,作為錄音著作權人資訊網路傳播權的集體管理者――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還沒有就錄音製品的網路使用做出具體的規定。

  表演者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享有著作權,第一種是一起授權,即表演者和錄音錄影製作者或者著作權人的共同授權他人使用,這是對於不能獨立行使權利的部分來說的。第二種是表演者獨立授權,即表演者獨自許可他人對其表演進行錄音、錄影和通過資訊網路傳播。

  三、完善中國音樂作品法定許可制度的建議

  1、細化音樂作品法定許可制度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39條對法定許可制度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即“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的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這一條款表明,無須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他人便可使用著作權人的錄製品錄製新的錄製品。但這一規定在實際中被著作權以外的人濫用,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利益。所以,對著作權人的錄音製品採取複製、發行等方式使用的,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39條第3款的規定,而不適用第41條的規定。因此,無須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他人便可使用著作權人的錄製品錄製新的錄製品,但應支付報酬。

  2、建立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通知制度

  著作權法定許可通知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多年的實踐。譬如,德國《著作權法》***2009***第46條第3 款規定,只有將意圖通知著作人,或者在其地址、居住地不明的情況下,以掛號信的方式通知獨佔使用權人的住址或居住地不明確,得在聯邦公報上發表通知。而美國《版權法》第115條***b***款規定使用者必須在使用行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將其意圖通知著作權人。另外,法律規定如果登記機關或版權局的公共記錄顯示無法查證某一特定作品的著作權人及其***,作品使用人可以向版權局提交該使用通知。

  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具有維護著作權人的利益、促進文化發展和繁榮的作用。但在實際的操作中,尤其在音樂作品的版權方面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侵權行為經常發生。這些問題的發生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成熟存在一定關係,畢竟中國依然是發展中國家,在法制建設方面的有很多漏洞需要填補。無論如何,不能在立法上否定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而是應積極尋求配套制度和實施機制的創新和完善,使中國音樂市場的得以更好地發展。

  篇2

  淺談中學音樂課堂實效性的策略

  每一位學生都是一個珍貴的生命,每一位學生都是鮮活的個體,每一位學生都是一幅精彩的畫卷,每一位學生都是一篇生動的樂章。音樂學習是一個“內心的旅程”,是一個非常個人化的過程,是伴隨人格完善的歷程,每位學生生長的環境不同、學習方式不同、感悟音樂的樂趣不同;表達音樂的方式不同,教師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個性的因材施教結合起來。

  一、通過音樂課堂培養學生對音樂學習興趣的策略

  我國古代最偉大的音樂教育家孔子曾言:“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在孔子看來,音樂是人才培養的重要手段。古希臘先賢亞里士多德曾經說過:“既然音樂能帶來快樂的享受,而地形在於快樂和愛憎分明,那麼,必須闡明的是,沒有比培養正確的判斷能力、學習在良好的情操和高尚的行為之中求取快樂更要緊的事情了。”蘇聯教育家蘇霍穆林斯基對這個問題闡述的更加明確:“音樂教育――不是培養音樂家,首先是培養人。”可見古今中外的音樂家們都是將音樂教育作為培養性情、陶冶情操的重要方式和方法。通過音樂帶給孩子愉悅的體驗和感受,讓他們喜歡上音樂,愛上音樂,把音樂融入到自己的生活當中,讓音樂成為調節他們生活和情緒的習慣。換句話說音樂教育的過程應該是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並在這個過程中,通過符合學生天性的音樂活動,是他們得到健康的成長。

  二、通過音樂課堂教學培養學生視唱能力的策略

  1.先聽後唱,培養視唱能力

  音高、節奏是歌曲教學的重要內容,在學生學習歌曲前,首先應讓學生聽教師的範唱、範奏,對歌曲有所瞭解。在學習歌曲旋律時,讓學生多聽老師彈奏,注意音準及節奏,熟悉旋律,其中的難點可反覆強調,讓學生多加感受、亦可用心中默唱法,聽析兩三遍後便可以練唱了。這種以聽為先,唱在其後的方法,可以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視唱能力逐步提高。

  2.先說後唱,培養識譜能力

  學習音樂,識譜速度的快慢十分重要。在我的教學實踐中,曾有意進行這方面的探索,從七年級開始,就進行找音位的練習,我編了一個順口溜:“五線四間的五線譜,從下往上數一數,下加一線就是do,下加一間就是re,一、二、三線mi 、sol、si;一、二、三間fa、la、do.”在學生熟記此順口溜的基礎上,我在每首歌的教學之前,都讓學生先說出幾個小節裡各音的唱名,熟練之後,我慢速彈琴,同學輕聲隨琴演唱旋律,這種方法持續到一年之後,C調識譜對學生來說便輕而易舉了,學生的識譜能力也自然得到提高,課堂教學也輕鬆了許多。

  3.先讀後唱,培養節奏感受能力

  有些歌曲的歌詞節奏性強,甚至與歌曲節奏相同,如:八年級歌曲《舉杯祝福》的節奏,我讓學生用先按節奏讀詞、再聽旋律填詞的方法,讓學生輕鬆地學會歌曲,同時也培養了學生節奏感受能力。

  三、通過音樂課堂培養提高知識能力的策略

  新課標提出的是: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那就是要求老師在確定教學目標後,在過程和方法上靈活多樣,完美的完成教學目標。因此,好教師課前能認真寫教案,課上能拋開教案,課後又能總結出符合學情的教案。通過多年的教學經驗我發現,音樂教育中的知識技能學習,應當根據課堂教學活動的需要,在音樂課教育活動中,加入有限而卻是有效的知識技能,音樂教育要求在學生主動參與、投入的藝術教育中,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與情感體驗,利用學生的興趣、愛好與探究,將知識技能有機地融入教學活動,讓學生在快樂的學習過程中,學到知識技能,獲得音樂方面的能力。

  四、通過課堂教學的研究,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激發學生的審美能需求,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的策略

  學校是實施音樂教育的主陣地,音樂教育的重要內容是美育教育,美育教育的核心是審美教育。蔡元培先生曾說:“美育者,應用美學之理論於教育,以陶冶感情為目的者也。”這說明了音樂教育的本質在於審美教育,音樂課堂是落實審美教育的主陣地。

  1.培養學生的審美感知能力:就是培養學生擁有審美髮現的眼睛;藝術創作是審美感知和審美想像的外化,創作過程中的發現和反思必將進一步促進審美感知能力的發展。

  2.培養學生的審美想象能力:想象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活動,是審美活動中的一種重要的心理功能。想象是人的一種重要的思維能力。生活是想象的基礎,情感是想象的動力,記憶為想象提供材料。因此,教師要注意培養學生儘可能地積累生活經驗,豐富學生的情感,增強記憶力,以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想象力。

  3.培養學生的審美表現能力:審美感知和審美想象最終要通過審美表現才能表達出來,音樂技能的訓練也不容忽視,在中學生審美表現能力培養的同時審美感知和審美想象能力會得到提高。

  4.培養學生的審美創造能力:審美感知是審美的初級階段,審美想象是審美的內化階段,審美表現是審美的外化階段,審美創造是審美的昇華階段,中學生審美能力的培養的最終目標就是培養學生的審美創造能力。

  5.通過改進教、學行為,激發學生審美熱情:優秀的教學藝術能有效地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教學藝術與教師本身的修養程度密切相關。為此,我們不斷改進自己的教學行為,努力做到以學生為主體,面向全體,崇尚個性化教學。用自己對音樂的感悟,激起學生的情感共鳴,用自己的動作和語言,傳達給學生音樂的美,真正激發起學生對音樂的熱愛,對審美的感悟。

  五、通過音樂欣賞教學建構學生審美意識實施的策略

  音樂是重要的美育活動之一,是培養學生審美能力的重要手段。音樂欣賞首先是對傳統文化的學習和繼承。傳統的優秀音樂作品是人類藝術實踐活動的結晶,是人類代代相傳的藝術實踐經驗的積累、總結,是經歷了漫長曆史的沉澱,經過大浪淘沙的自然選擇,濃縮著人類審美理想,承載著人類審美思想發生、發展的血脈。要提高學生的審美素養,沒有什麼能比學習和繼承傳統更好、更有效的方法了。

  1.通過音樂教學讓學生體驗審美的過程;音樂對提高和培養學生感受美、理解美、欣賞美的能力至關重要,對優秀藝術作品的欣賞是提高學生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首先音樂欣賞的過程是學生對作者心路的複述和體驗的過程,面對一首音樂作品,我們在被其藝術表現力折服的同時,必然也會思索作者的創作心路,面對平凡的現實生活,為什麼作者能發現並抓住生活中的美,能創造出高於生活的美來?音樂欣賞就是要通過這樣的過程使學生的審美思想與作者同化。

  2.通過音樂欣賞讓學生實踐審美過程;音樂欣賞是提高學生審美素質和審美能力的一個重要的實踐過程。學生進行音樂欣賞的過程不是被動的觀察,簡單的複述過程,而是帶有學生主觀喜好的、批判性的審美體驗過程,是帶有個人價值取向的評價過程,也是不斷的修正自我審美觀的過程,是學生把審美教育最終轉化為內在素質的過程。音樂欣賞的過程更是學生對審美的建構和實踐的重要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審美經驗、審美體驗也得到了充分的積累,審美價值取向逐漸趨於成熟,審美思想得到了建構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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