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種類

  行政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是人類在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公務實踐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權威和規範格式的應用文。下文是最新,歡迎閱讀!

  最新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分為:

  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覆、意見、函、會議紀要。

  根據公文授受機關的工作關係不同,公文又可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三類。

  其中,上行文有報告、請示、議案等3種;

  下行文有命令***令***、決定 、公告、通告、通知、通報、批覆、意見、會議紀要等9種;

  函屬於平行文。

  最新:特點

  一 有法定作者制發。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名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

  二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和現行效用。法定權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能夠對受文者的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強制性影響。 現行效用指公文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現行公務活動中直接發揮實際效力具有依據和憑證功能。

  三 公文具有規範的體式和特定的處理程式。公文的規範體式是指公文的文體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收文和發文均有一定的處理程式各環節皆有順序性和規範性不得自行其是。

  最新:結構用語

  公文結構的用語分為:一是開頭用語, 用來表示行文目的、依據、原因,伴隨情況等。

  如:為***了***、關於、由於、對於、根據、按***遵、依***照、據、查、奉、茲等。

  二是結尾用語。如: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報告、函告***等。

  三是過渡用語。如為***對、因、據***此、鑑於、總之、綜上所述等。

  四是經辦用語。如:經、已經、業經、現經、茲經、辦理、責成、試行、執行、貫徹執行、研究執行、切實執行等。

  五是稱謂用語。有第一人稱:我、本;第二人稱:你、貴;第三人稱: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