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是怎麼回事?小編給大家收集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相關資訊,一起來看看吧。

  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介紹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實行退休金制度,這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尤其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出臺之後,近幾年五個試點省市進展一直非常緩慢。如何解決改革中所遇到的難點,切實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是當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現實問題。構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其中一個重要成部分。2014年12月23日,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覆論證,中國會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意義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

  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基本上與經濟體制改革同步,最早是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出的,也是從國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改革開始的。經過20多年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國有企業擴充套件到所有企業,從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擴充套件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以及城鄉居民低保、社會救助等內容齊全、體系更加完整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但是,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一直滯後,其養老、醫療仍然沿用傳統的財政供給制,由此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社會保險繳費與待遇不平等,社會保障制度缺乏統一性和規範性。這就客觀上要求加快行政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為統一規範社會保障體系的形成創造條件。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

  建立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因為生老病殘死等風險和自然災害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所引發的風險,是對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種社會調節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包括競爭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法律公平,保護每個市場競爭者的合法利益,而建立公平市場環境是政府的責任,同時對市場競爭引發的收入分配不公需要通過稅收和社會保障加以調節,維護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從實際看,中國現在只對企業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和難以進行正常的人員流動,客觀上不利於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加快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促進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形成和人才合理流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中國事業單位分佈領域廣,單位數量多,人員隊伍龐大,具有三千多萬職工,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經過多年執行,事業單位客觀上也存在諸多弊端,如職能界定不清,供養人口太多,財政負擔沉重,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特別是各類事業單位由於取得經費的渠道不一樣,職工收入和養老待遇差別較大,引發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相互攀比等矛盾。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改革的精神,事業單位改革將按行政職能型、公益服務型、經營型三類劃分,保留公益服務型事業單位,其他改為機關和企業。這不僅可以大幅削減事業單位規模和職工人數,減輕各級財政負擔,而且可以提高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的效率,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創新創造條件。當前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難在哪裡?難在如何破解長期以來事業單位依賴財政供給的慣性,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滯後,養老待遇仍然由財政資金保障。下一步通過建立事業單位之間統一規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促進事業單位之間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收入分配及養老待遇的大體均衡,這不僅有利於建立全社會統一、規範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且為深化整個事業單位改革創造至關重要的條件。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主要內容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試點省***市***人民政府確定,因退休人員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個人工資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做實個人賬戶的起步比例為3%,以後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達到8%。有條件的試點省***市***可以適當提高起步比例。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本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餘額可以繼承。

  ***2***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本方案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由各試點省***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方案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本方案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參加國家統一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3***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為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統籌考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建立職業年金制度。

  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增強事業單位的人才競爭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事業單位建立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人事部制定。

  ***5***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進一步明確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建立健全省級基金調劑制度。具備條件的試點省***市***可從改革開始即實行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實行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同的統籌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