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育保險最新政策有哪些

  福建省生育保險相信大家都很關注,福建生育保險是有哪些最新政策的呢?如今的福建出臺了什麼生育保險的政策?小編為你帶來了“福建生育保險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福建廈門最新生育保險政策解讀

  2016年7月1日起,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有關意見的通知》***廈府辦〔2015〕163號***,廈門市生育保險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執行,我市生育保險的受惠人群、申領條件、待遇計發等均將發生變化。與老辦法相比,新政策有以下幾點不同:

  變化一:生育保險新政策惠及更多人群

  男職工與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一直以來,我市生育保險待遇都只針對女職工,而且需要女職工本人有參保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新政實施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男職工本人,如輸精管扎術,可按照新政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同時,參加我市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未就業配偶也可參照城鄉居民醫保的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即未就業配偶本人未就業且未參加任何城鄉居民醫保或新農合作醫療,只要男職工符合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也可享受相應生育醫療費待遇。

  變化二:生育保險關係省內轉移更便利

  根據以往政策,參保人在兩地參保繳納的生育保險是相互獨立,更無法連續計算。但今後,根據《通知》規定,參保人因正常工作調動或勞動關係改變需將生育保險關係轉入廈門或轉出廈門的,符合規定的月份可連續計算。變化三:生育津貼計發方式更精確

  根據《通知》內容,生育津貼計發的時間標準將不再按月發放,而是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生育:順產9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流產***含人工流產或引產***:懷孕未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42天;懷孕滿7個***妊娠***月流產的98天。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宮內節育器的7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的3天;輸卵管扎的30天;輸精管扎的15天;輸卵管復通術的30天;輸精管復通術的15天。若職工產假超過此標準的,差額部分由所在用人單位負責補足。

  變化四:生育保險費率更低

  下一醫保年度起,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低到0.7%,用人單位可按其工資總額的0.7%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此舉將有效減輕企業負擔。

  市社保中心提醒

  申領生育津貼需為在職參保人員,且需連續繳費。《通知》規定“職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故現單位參保人員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原來的累計12個月變為連續12個月,均可申領生育津貼,生育當月未參保繳納生育保險的人員將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福建省生育保險規定

  從市政府網站獲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廈門市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用人單位自2016社保年度起,應按《通知》要求參加生育保險。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具體事項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另行通知。

  ***一***女職工正常分娩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二***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15天;

  ***四***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135天***難產、晚育並領證的天數累加不得超過135天***;

  ***五***嬰兒分娩後夭折的,產假90天;

  ***六***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15天;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42天。女職工住院分娩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規定支付,自費藥品、營養藥品、醫療服務及用於嬰兒等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

  福建省個人醫保政策

  自2015年7月1日開始省本級各參保單位職工醫療保險月繳費工資基數最高不超過14709元,最低不低於2941.80元。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月繳費工資基數4903元,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金額490.30元。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經縣***市、區***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2941.80元,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金額294.18元。

  為保證醫療保險繳費水平與社會平均工資同步增長,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閩政〔1999〕15號***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14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173號***精神,現就2015年福建省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和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的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日開始,省本級各參保單位職工醫療保險月繳費工資基數最高不超過14709元,最低不低於2941.80元。

  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設上下限。

  三、自2015年7月1日開始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月繳費工資基數4903元,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金額490.30元。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經縣***市、區***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2941.80元,按10%的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金額29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