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交養老保險新政策

  養老保險費是指按當期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的用於養老保險的款項。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一、養老保險補繳物件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週歲未滿60週歲、女年滿40週歲未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 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週歲,女未滿40週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影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影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

  4、部隊複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2017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補繳最新政策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臺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範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臺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檔案實施範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關鍵詞:人員範圍】

  具備4項條件的企業人員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關鍵詞:補繳及待遇計發】

  一次性補齊可按月領養老金

  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照山東省統一規定的補繳標準,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後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準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週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具體補繳標準和月養老金水平見右表***。

  今後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以上補繳納入人員由省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

  【關鍵詞:費用籌集】

  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

  補繳納入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各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關鍵詞:養老金領取】

  基本養老金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

  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全省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準: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並履行公示程式後方可認定。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準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後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準支付。

  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人員,個人繳費賬戶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遺屬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原已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或繼續享受,或按本實施意見補繳後享受基本養老金,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補繳後,不認定連續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這項工作。

  南京養老保險新政策:四類人補繳15年養老保險後 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從本月起,至今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四類人員一次性申請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以前,政策規定基本養老保險是不給往前補繳的,只能往後延伸繳費,而現在為了保障部分特殊群體的利益,南京開了個“口子”, 從本月起,至今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四類人員一次性申請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召開新聞釋出會,明確了補繳物件、補繳標準,待遇計發等。

  要注意的是,此次補繳政策系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次性解決措施,符合補繳條件的人員可從11月10日起,到戶籍所在街道申請辦理一次性補繳手續,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