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殘疾人創業補助政策

  創業政策的完善是創業活動增長的重要因素和重要動力,是推動創業活動的第一要素。在全民創業的時代,政府出臺鼓勵創業的措施,在實際中卻存在著政策操作的難度大、政策優惠的作用小、政策設限的條件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政策簡介

  今年,張家口市將全面提高城鄉殘疾人個體從業能力,給予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資金或貸款貼息上的不同程度補助。為此,市殘聯向全市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扶持城鄉殘疾人個體從業的實施意見。

  據介紹,對殘疾人的創業扶助將以“送政策、送服務、送資金、送技術”為主要內容,以解決殘疾人個體創業中存在的困難為重點,以扶持城鄉殘疾人發展個體加工業、服務業等為主要形式,通過扶持使100名殘疾人改善生產生活狀況,實現個體創業。

  據瞭解,此次創業扶助物件的條件為,具有本市戶籍、在就業年齡段內、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的殘疾人。扶持標準為以無業、新辦個體從業專案的殘疾人為主,對殘疾人發展的來料加工業、生產服務業等專案,按其家庭貧困程度和從業專案的規模大小,採取以“以獎代補”方式,一次性給予3000至5000元個體從業補助資金,本人五年內不再重複享受該補助;對殘疾大學生自主創業,自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後,正常合法經營3個月以上的,按其規模大小以“以獎代補”方式,一次性給予5000至10000元創業資金補助;對創業規模較大、安置殘疾人或輻射帶動殘疾人脫貧成效顯著的個體從業殘疾人,通過到戶貸款貼息給予扶持,每戶最高年貼息貸款額不超過5萬元,對殘疾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貸款額度可提高到10萬元,年貼息標準均為7%,扶持物件不得重複享受市級到戶貼息貸款和就業創業資金補助。 另外,有創業意向的殘疾大學生,符合扶持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個體從業者須填寫《張家口市扶持城鄉殘疾人個體從業補助資金申請表》,向所在的縣區殘聯提出申請,並經稽核同意後,於5月底前報市殘聯。

  延伸閱讀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備一定勞動技能,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包括智力、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在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前提下,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且享受一定的國家政策支援。

  殘疾人從事除國家限制行業外的個體經營、合夥經營或者組織多人共同就業,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在貸款期限內給予貼息補助。殘疾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可按規定一次性全額領取應享受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在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一次性給予每人規定數額的創業補貼。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創業成功後,其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規定》還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其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併為殘疾職工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用人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年度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