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註冊資本最新規定

  現在外資公司的註冊資本有什麼規定呢?外資公司的註冊又有哪些流程要走的?小編為你帶來了“外資公司註冊資本”的相關知識,看完你就明白了!

.

  外資公司註冊資本

  2014年6月24日,商務部官方網站公開發布了《商務部關於改進外資稽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外資公司註冊的稽核事項作出重大改革,包括取消外資公司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允許投資者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並取消一般行業外資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限制。

  2010年,外資公司市開始嘗試改革商事登記制度;2013年9月,自貿區掛牌後率先開始推行註冊資本認繳制;2014年2月27日,國務院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明確了在全國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的改革方向;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最終將註冊資本認繳制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但其適用範圍仍僅限於內資企業。《通知》的出臺將註冊認繳制的適用範圍擴大到了外資公司,是我國進一步改革企業監管制度,放鬆市場主體准入管制,切實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舉措。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取消外資公司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根據此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分期繳付出資的,第一期出資不得分別不得少於外國投資者認繳出資額的15%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的20%。《通知》取消了前述規定和限制,意味著投資人設立外資公司時無需強制性繳資。

  允許投資者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期限和金額。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和合資各方可自行決定出資額和各期出資的進度和金額,有利於投資人根據專案實際進度需要靈活約定,從而降低整體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此前的規定,外商獨資企業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中外合資企業起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清,對於一些投資或建設週期較長的專案,可能造成資本閒置。

  取消一般行業的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即除了法律法規對註冊資本有專門要求的特別行業外,從事一般行業的外資公司,其註冊資本沒有最低額度要求,由投資人自行決定。但是,《通知》明確規定就公司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也就是說,外資公司仍應根據審批機關批准的投資總額,擬舉借的外債額度,融資機構對註冊資本的要求等事項,綜合確定註冊資本金額,不能一味追求企業設立的便利化,而忽視了企業設立的目的、作用及融資方式。

  外資公司登出流程

  外資企業登出要提供什麼資料?

  ***1***股東大會決議;

  ***2***由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出登記申請書》;

  ***3***審批部門關於企業登出的批覆***經營期限已到的除外***影印件;

  ***4***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清算小組提供的並經股東會認可的清算***包括股東會、或清算小組委託會計法律機構的清算審計報告***報告原件;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電子營業執照***、企業公章。

  外資公司登出程式是怎麼樣的

  ***1***股東會、董事會關於終止企業,並進行清算的決議,同時董事會任命清算委員會成員,成立清算委員會;

  ***2***清算委員會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及清算申請報告,向原批准企業設立的政府機關送件申請。主管政府機關批准申請的,出具批覆檔案,政府機關批覆日為清算開始日;

  ***3***清算委員會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截至清算開始日止之會計報表的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4***自清算委員會成立日起60日內,在省級報紙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應當自清算委員會成立日起10日內刊登。企業債權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委員會申報債權;

  ***5***清算委員會於清算期間,處置企業資產,處理企業的債權債務,並按照清算會計的要求,進行清算會計核算;

  ***6***清算委員會於清算期間,按期進行國、地稅稅務申報;

  ***7***清算委員會於清算結束日,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債務清償表》、《財產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項說明》,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清算結束日之會計報表的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8***辦理稅務登出手續。清算委員會持上述報表、審計報告以及登出申請表,申請稅務***國、地稅***登出。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實地稽查企業會計資料。企業補繳應交稅款之後,取得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及稅務登記證登出證明;

  ***9***辦理財政、統計登記證登出手續;

  ***10***登出銀行存款賬戶;

  ***11***繳銷企業營業執照、公章等,辦理工商登出手續;

  ***12***《批准證書》繳回原批准企業設立的政府機關。

  外資公司什麼情形下可以清算

  ***1***營業期限屆滿;

  ***2***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合營或合作一方不履行合營或合作企業合同、章程制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企業合同、章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如約定解散;

  ***4***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責令解散***;

  ***5***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