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分公司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分公司的資料有哪些呢?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即將註冊分公司的朋友們,註冊分公司的資料現在有什麼呢?小編為你帶來了“辦理分公司資料”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分公司註冊資料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註冊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1、分公司應具備什麼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2、分公司註冊資金從哪裡來?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3、分公司的名稱需要預先核准嗎?

  企業設立的分公司的名稱不需預先核准。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4、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怎麼確定?

  隨著連鎖經濟的快速發展,開設分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註冊分公司時需確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並報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註冊登記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

  ***2***分公司經營範圍涉及到特殊行業、產品或服務,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

  ***3***分公司經營範圍隨總公司經營範圍而變化。若總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營範圍,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經營範圍,需辦理分公司變更手續。

  5、分公司註冊地址在哪裡?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分公司變更登記辦理流程

  準備的材料: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影印件。

  4、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檔案。

  ***1***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公司《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影印件。

  ***2***分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分公司變更後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的影印件。

  ***3***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後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檔案、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備註: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件》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登出登記

  分公司登出登記

  專案概述

  1、專案名稱:分公司登出登記

  2、辦理視窗: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視窗

  3、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當場辦結***

  4、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企業登記程式規定》

  辦理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1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到登記視窗領取《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

  申請材料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

  4、已實行“三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登出登記,申請人應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登出登記;過渡期內未換髮“三證合一、一證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登出,按照原規定辦理。

  5、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