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戰略經營的姿態與行動

  企業經常採取保留進場權利的姿態,但這種作法可能具有危險性。有幾項一般性的原則可供參考。首先,應追求高度的槓桿效應。比方說,一家抱持著保留進入中國市場權利的態度的石油公司,在中國建立了一個「灘頭堡」,它可以選擇在當地經營小規模卻高成本的營運單位,或者與當地經銷商建立一個合資企業。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該石油公司應採用成本較低的方案。其次,不要由於大意而被困於某種局勢之中;企業應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因素獲得理清時,或者至少每六個月一次,便重新縝密地評估企業的各項選擇方案。記住,第四層次的狀況是過渡性的,並且大多時候會很快地轉變為第三或第二層次的不確定性。在第四層次管理策略選擇的困難度,經常迫使企業選擇扮演調適者的角色。和在第三層次相同,為了提升組織能力所進行的投資,也是第四層次調適者經常採取的策略手段。

  企業進行戰略規劃主要有以下目的:

  1、剖析企業外部環境;

  2、瞭解企業內部優勢和劣勢;

  3、幫助企業迎接未來的挑戰;

  4、提供企業未來明確的目標及方向;

  5、使企業每個成員明白企業的目標;

  6、擁有完善戰略經營體系的企業比沒有該體系的企業有更高的成功機率。

  在某種意義上,企業能根據這項原則評斷分析工具的價值,判斷哪些工具能夠***或不能夠***幫助他們在不同層次的不確定性因素之下制定決策。在更廣泛的層次上,我們的架構能幫助企業主管處理最艱難的決策,讓主管更全面而深刻地理解他們所面對的不確定性,以及這些不確定性在策略上的涵義。

  

  企業在面臨不確定性時,可以採取三種策略姿態,並採用三種行動以執行其策略。

  策略姿態:開創者、調適者和保留進場權利者。基本上,策略姿態決定一個企業在面對產業目前和未來的形勢時,將選擇何種策略目標。開創者力求站在主控地位推動新的產業結構,他們的策略目標在於創造新的市場機會;這有兩種方法,一是設法撼動相當穩定的第一層次產業,另一種方法則是在不確定性較高的產業中,試圖控制市場的走向。相較之下,調適者則將產業目前的結構與未來的發展視為策略的前提,對市場提供的機會作出適當的響應。第三種策略姿態是採取保留進場權利的態度,這是一種變相的調適姿態,適用於第二到第四層次的不確定性。採用此種姿態的企業,迅速地進行逐步的投資,讓企業在資訊、成本結構以及上、下游關係上具有優勢地位,為企業爭取緩衝時間,以便等到較能掌握環境時,再行制定相應的策略。

  策略行動組合:大型賭注、策略選擇以及無後悔的行動。僅有姿態尚不足以稱為完整的策略;姿態闡明瞭策略雄心,但沒有指出實現策略所需採取的行動。有三種行動特別適用於不確定因素之下的策略;第一種是投入大型賭注,也就是如重大資本投資或購併案等大型的投入,其結果若非大勝就是慘敗。不用說,開創者經常採取此類行動,而調適者與保留進場權利者則鮮少這麼做。策略選擇的目的,在於獲取最佳情況中最大的利益,並且將最壞狀況的損失降至最低。最典型的例子包括在全面推廣新產品之前先進行試銷;建立少量合資企業以取得銷售據點、降低進入新市場的風險;或者購買替代性技術的使用權,以免現有技術失去競爭力時,企業也隨之失去市場地位。採用保留進場權利策略的企業,十分仰賴策略選擇的使用。開創者有時為了塑造新興***但不確定的***市場,或為了分散大型賭注的風險,也會採用此一行動。最後,所謂無後悔的行動,顧名思義就是無論如何都會獲得報償的行動。企業主管經常將重心放在顯而易見的無後悔行動─例如降低成本、蒐集競爭者情報或培養技能等。此外,即使在不確定性很高的環境下,在產能上的投資、進入特定市場等策略決策,也都屬於無後悔行動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