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轉讓合同***2***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主債務人名稱 轉讓貸款本金數額***人民幣*** 貸款年利率 期限 主要債權憑證

  合同憑證 其它憑證 主合同編號及名稱 從合同編號及名稱無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同意將上述信貸資產按以下《信貸資產轉讓價格清單》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

  信貸資產轉讓價格清單

  轉讓標的 轉讓價款 貸款利率

  債務人名稱 合同編號及名稱 轉讓信貸資產本金金額

  編號: 人民幣 億元 人民幣 億元

  第四條 轉讓價款和相關費用的支付

  乙方將轉讓債權本金金額叄億元劃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自乙方將相應的轉讓債權本金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該部份貸款債權及與之相關的一切從權利和義務無條件轉歸乙方享有。 甲方有權收取轉讓費,轉讓費為轉讓債權本金金額的 %/年,計算公式:轉讓債權本金金額× %×實際存續天數/360。

  第五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罰息的方式

  自債權實際交割之日起,乙方授權甲方按原《信託貸款合同》約定向債務人收取本金、利息和罰息,並在收到上述本金、利息、罰息後的1個工作日內將扣除轉讓費後的本金、利息、罰息劃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有權直接扣收實際交割日之前甲方有權收取的相應利息。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下列《信貸資產債權憑證清單》所列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選擇以下方式:

  將加蓋甲方公章的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影印件移交乙方佔有。 信貸資產債權憑證清單

  序號 合同憑證 借據憑證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1 編號: 信託貸款合同 借款借據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 年 月 日。在上述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將轉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移交乙方佔有。

  自上述轉讓價款劃付至甲方指定帳戶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項下的貸款債權轉讓與乙方持有。乙方沒有在交割日當日支付債權本金轉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0.5‰/天計違約金。

  第八條 轉讓通知

  乙方同意甲方無須向《信託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擔保人通知本協議項下貸款債權轉讓事宜。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不承擔擔保責任,即債務人在信貸資產轉讓後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致使乙方得不到足額或部分清償,乙方也無權對甲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甲方承擔償還債務的風險。該商業信用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法、真實、有效;

  ***二***依《信託貸款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託貸款合同》當事人並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等限制性條款;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權利限制。

  第十一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轉讓的信貸資產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信貸資產再次轉讓給其他具備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二條 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定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七***甲方保證此交易價款為公平的市場價格。

  二、乙方宣告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三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於本合同第八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檔案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式或類似程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並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另一方可按轉讓債權金額的 0.05 %收取違約金。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應採取書面方式,並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XX

  收件人: 通訊方式:

  乙方:XX

  收件人: 通訊方式:

  第十六條 法律適用

  有關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管轄

  本合同項下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級別管轄規定的前提下,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分別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文字

  本合同正本壹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關各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 月日 ***簽字***:

  信貸資產轉讓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57號9號樓 電話: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孫偉東 職務:總經理

  乙方***受讓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信貸資產:指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後所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收取本金及相應應收未收利息、罰息的所有權利***,以及附屬於主債權的擔保合同權益等從權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別說明,標的資產、轉讓標的與信貸資產具有相同的含義。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貸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屬檔案以及對該等合同及附屬檔案的任何有效變更。

  1.3 轉讓日:指乙方將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賬戶之日。

  1.4債權檔案:指與確認、行使債權相關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放款憑證、他項權證***如有***等。

  1.5債務人:指貸款合同項下的***各個***債務人。

  1.6擔保人:指為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各個***擔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計算。 第2條 轉讓標的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信貸資產轉讓清單》***附件1***中所列的信貸資產的本金及應收未收利息、罰息,共 筆,截至 年 月 日,信貸資產本金餘額為 元。

  甲方保證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債權檔案在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均為合法有效並可執行的。

  ***2***信貸資產依據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3***甲方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信貸資產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貸資產上設臵債務負擔,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

  第3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幣種為人民幣,作為乙方受讓甲方持有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金額為: 元***小寫***, ***大寫***。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3.1條約定的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戶名: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 賬號:236415771297;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麥島路支行

  3.4自轉讓日起,信貸資產收益權及信貸資產涉及的風險全部轉移至乙方名下,信貸資產未來發生的損失及收益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信貸資產項下的全部權益。

  第4條 標的資產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債權檔案清單》***格式見附件2***,雙方按照《債權檔案清單》進行逐一核對。所有的債權檔案均應為原件,甲方保證債權檔案真實、準確、完整。

  4.2核對完畢後,甲方應將一套與原件相符的債權檔案影印件***由甲方蓋章確認***交付給乙方。交付完畢後,雙方簽署《債權檔案交割確認函》。

  第5條 債權轉讓通知及擔保權利變更

  5.1 甲方應依法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保證人等義務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轉讓的信貸資產有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擔保權利變更相關的手續。

  第6條 甲方宣告與保證

  6.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開業許可。

  6.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6.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 甲方未就轉讓標的的性質、條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或暗示的宣告和保證,亦未對乙方的預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宣告和保證。

  第7條 乙方宣告與保證

  7.1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7.2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3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甲方購買信貸資產,且乙方用於購買信貸資產的財產來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7.5乙方不得將信貸資產進行再轉讓。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經披露和未披露的關於轉讓標的存在或潛在存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自願承擔因轉讓標的現狀和本次交易的風險可能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7.7乙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並有機會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乙方承諾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放棄基於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的任何瑕疵,以誤解、顯示公平、欺詐、重大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張變更、撤銷合同或申請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權利。

  第8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基於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2***向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

  ***3***該等資料和檔案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式或類似程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如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10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的條款作出補充或變更;一方以出具承諾函或保證函的形式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視為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關於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2條 通知和送達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往來檔案***以下統稱為“往來檔案”***,應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其他方的***,以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出,並在下述條件下送達生效:以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後的第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出方收到傳真發出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同時採用上述幾種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達到對方者為準。

  12.2本合同項下的經辦人或經辦人的***發生變更的,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關變更通知之前根據變更前的***所發出的往來檔案視為有效

  第13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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