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

  隨著我國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資金需求越來越大,我國政府開始注意大量吸收民營資本,並積極鼓勵採用國際上先進的專案融資方式來籌措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企業融資的融資主體是已存在的企業

  專案融資的融資主體是要成立的專案公司。

  A企業有一片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拿過來開發這塊土地,這是企業融資。

  A企業有一塊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並以土地作為出資和另一方出資人***融資物件***成立一家公司,專門開發這塊土地,這是專案融資。

  專案融資的主要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專案融資主要依賴專案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專案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專案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專案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專案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專案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專案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專案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專案論專案,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專案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專案融資完全依賴專案未來的經濟強度。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專案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專案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援分配到專案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專案風險。如要求專案“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援。

  5.專案融資程式的複雜性

  專案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檔案也多,其融資程式比傳統融資複雜。且前期費用佔融資總額的比例與專案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專案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複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專案投資者在專案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專案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專案,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專案,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專案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專案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專案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專案,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專案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

  公司融資的快速渠道

  企業快速融資渠道是指從企業內部開闢資金來源。從企業內部開闢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

  企業自有快速融資渠道資金、企業應付稅利和利息、企業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資渠道專項基金。一般在企業併購中,快速融資渠道企業都儘可能選擇這一渠道,因為這種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資渠道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但資金來源數額與企業利潤有關。

  快速融資渠道主要是指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負債。向銀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稅前衝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籌資操作餘地很大,但由於透明度相對較低,國家對快速融資渠道有限額控制。若從納稅籌劃角度而言,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借款即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效果最佳。 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屬於直接融資,避開了快速融資渠道中間商的利息支出。由於借款利息及債券利息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即企業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稅前衝抵利潤,減少所得稅稅基,而股息的分配應在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完稅後進行,股利支付沒有費用衝減問題,這相對增加了納稅成本。所以一般情況下,快速融資渠道企業以發行普通股票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負重於向銀行借款所承受的稅負,而借款籌資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擔的稅負。快速融資渠道企業內部集資入股籌資方式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一般意義上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而貸款融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借款等籌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快速融資渠道企業間拆借資金方式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內部集資入股所承擔的稅負。

  專案融資的主要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專案融資主要依賴專案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專案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專案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專案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專案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專案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專案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專案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專案論專案,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專案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專案融資完全依賴專案未來的經濟強度。

  3.專案分散性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專案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專案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援分配到專案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專案風險。如要求專案“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援。

  5.專案融資程式的複雜性

  專案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檔案也多,其融資程式比傳統融資複雜。且前期費用佔融資總額的比例與專案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專案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複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專案投資者在專案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專案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專案,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專案,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專案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專案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專案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專案,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專案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