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工資怎樣演算法

  工資分配製度作為人力資源管理中矛盾最多、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一直是一個焦點的話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國家基本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國家基本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國家三倍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現在算應該是用21.75算,所以你的工資應該是 基本工資/21.75*工作天數

  如果是3倍的 按照小時來算 應是 基本工資/21.75/8*3*加班小時數。

  國家工時工資計算方法

  一、工時計算

  本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員工的工時計算方法如下;

  1、年應出勤天數

  365天–104天***雙休日***- 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月計薪天數

  ***365天–104天***÷12個月= 21.75天

  3、當月應出勤天數

  當月總天數- 雙休日- 法定節假日 = 當月應出勤天數

  4、雙休日加班天數

  當月實際出勤天數- 當月應出勤天數 = 雙休日加班天數

  5、法定節假日加班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公司均安排放假,但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上班,均按法定加班比例進行支付,此期間上班時間不進行調休。

  二、工資計算

  1、正常出勤

  按當月應出勤天數上班者為正常出勤,***年度行事曆上的正常出勤天數為當月應出勤天數***,發放當月標準工資。

  2、缺勤

  缺勤的工資計算方法分為兩種:倒推法和順演算法

  倒推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順演算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A*** 當月新入職員工和當月離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順演算法,若用順演算法計算出的工資大於該員工的月標準工資,則用到推法。

  例1: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7月2日入職開始上班,實際出勤天數為22天,則缺勤天數為1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①順演算法: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1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 21.75×22=2053.33元,大於該員工的標準工資

  ***2030元***,所以,此時需用倒推法: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用倒推法例1中員工的應得工資為:2030元-2030元÷ 21.75天×1天=1936.67元

  例2.: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於7月22日辭職到期,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為15天,則缺勤天數為8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例2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元÷ 21.75天×15天=1400元

  B***在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倒推法計算當月工資,若用倒推法計算出的當月工資為負數的請況下,則用順演算法。

  例3: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日請事假至7月30日,7月31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天,則缺勤天數為22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按規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3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2030÷ 21.75天×22=-23.33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負數,

  則應當用順演算法計算該員工當月工資,計算如下:

  2030元÷ 21.75天×1天=93.33元。

  例4: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0日請事假至7月15日,7月16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9天,則缺勤天數為4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4200元。

  按規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4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4200-4200÷ 21.75天×22=3427.59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3427.59元。

  備註:標準工資= 基本+加薪累計+技能+管理+職務

  3、平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150%=平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4、休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2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5、法定節假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3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