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產假工資怎麼算的

  上海女職工請產假,工資如何計算呢?是按基本工資還是按正常工資給。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上海產假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上海產假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城鎮生育保險待遇專案包括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其中,生育生活津貼可以理解為小夥伴們口中所說的“產假工資”。

  參加本市城鎮生育保險且符合生育生活津貼領取標準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標準取決於:

  1、生育生活津貼享受期限***即產假天數***

  2、生育生活津貼計發標準***根據生育婦女繳費情況核定,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產假天數享受情況相信大家都比較瞭解,小編不再贅述,下面主要來聊聊繳費情況如何影響生育生活津貼計發標準。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但低於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

  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變動工作單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其生產或流產前12個月內所工作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數計發。

  生育生活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性收入***的,由其生育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予以補差。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不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準計發。2009年起,生產或流產的生育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按2892元計發。

  上海產假工資的維權情況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採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是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三是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上海產假工資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