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是怎麼規定的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是的規定

  1.公司沒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辭職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提前30天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申請辭職,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我們注意的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是維護我們個人利益的前提,辭職後可以獲得勞動合同內的工資,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資都能拿到。

  2.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辭職 如果我們提出辭職的原因是公司的過錯,除了可以獲得勞動合同期內的工資,職工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過錯主要有幾種情況:拖欠職工勞動報酬、未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某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等。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致使職工主動辭職,職工可以獲得工作年限x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個人擅自離職 如果我們沒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辭職申請而擅自離職,不但得不到經濟補償,甚至有可能要賠償用人單位因你的離職造成的損失,所以,建議大家辭職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提交辭職申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勞動法規定職工辭職後可以獲得勞動合同內的工資,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我們可以電話投訴給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監察大隊會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應得工資。或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仍不賠償,職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給公司發出支付令,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我國先行的分配製度是“按勞分配”,只要我們按照《勞動法》規定提出辭職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工資,如遇用人單位侵權,可依法提出訴訟,維護自身利益。

  工資的定義

  工資是工錢的一種型別,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係裡的員工所得的薪酬,是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

  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工資的簡介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1]

  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辭職的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援,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裡,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