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租賃的定價的增值稅的資訊有哪些

  下面小編將為你帶來不動產租賃的增值稅和納稅時間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增值稅

  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

  納稅義務人

  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一切單位、個人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賦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一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國稅法[1993]138號《關於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後,從1994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也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具體劃分標準為:

  1.一般納稅人:

  ***1***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佔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

  2.小規模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勞務的年銷售額佔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除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

  納稅時間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裝置、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因此,貴公司採用預收貨款形式銷售商品,其納稅義務發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而不是等給客戶開完發票後再確認為納稅義務時間的發生。如果先開發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