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日記賬怎麼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屬於賬實核對。不過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很多人都不是很懂。今天,小編為大家推薦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怎麼核對,一起看看。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方法

  1、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位餘額核對相符

  銀行存款的清點採用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因為它無法進行實地盤點。核對之前,應詳細檢查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力求正確與完整,然後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對於雙方一致的記錄,一般劃對號以作標記,無標記的則應查明原因。一般來講,造成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單現有餘額不符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本單位或銀行記賬差錯。因為企業的開戶銀行不止一家,有時可能將收付款串項記錄,或者由於會計人員或銀行經辦人員失誤,可能造成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不符。另一種則是出現未達賬項。所謂未達賬項是指,企業與銀行,由於憑證傳遞的時間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經登記入賬,另一方尚未登記入賬的賬項。

  存在未達賬項時,為了證明雙方賬目是否正確,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金額調節表來進行核對,調節表的編制方法,一般是在企業與銀行雙方的賬面餘額基礎上,各自加上對方已收,本單位未收的款項;減去對方已付而本單位未付的款項。

  2、現金日記賬賬面金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

  平時,現金日記賬要日清月結。每天均應結出餘額,該餘額應該同庫存現金實有數相一致。到了月末或者年末以及專門進行財產清查時,也要對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庫存現金的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結存數進行核對,以查明盈虧情況。一般是根據現金日記賬的當天餘額來清點的,必要時還可採用突出盤點的方法。為明確責任,盤點時,出納員必須在場,重點清查現金是否短缺,或以白條抵充現金等非法挪用舞弊現象或庫存現金有無超過限額等。盤點結束後,根據盤點結果編制“現金盤點報告表”,並由盤點人員與出納員共同簽名蓋章。

  3、應收、應付款項明細賬與應收、應付款項實存數的核對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是採取同對方單位核對賬目的方法。首先,檢查本單位各項應收、應付款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查明本單位記錄正確無誤後,再編制對賬單,可通過信函寄交對方。對賬單可以編制一式兩聯,一份由對方單位留存,另一份作為回單。對方前段時間如果核對後相符,應在回單上蓋章並退回本單位,如果數字不符,應在回單上註明不符情況,或另抄對賬單退回,作為進一步核對的依據。在核對過程中如發現未達賬項,雙方均應採用調節賬面餘額的方法,核對往來款項是否相符。如果發現記賬錯誤,應立即查明,並按規定予以更正。

  4、材料物資及固定資產明細賬與其實存數的核對

  對於材料物資及固定資產兩類資產來講,因為它們存在著實物形態,因此,可通過實物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其實存數量和金額,並可與有關明細賬進行核對。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核對方法

  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互相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二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互相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三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互相核對,做到賬實相符。

  前兩個方面的核對,與現金日記賬的核對基本相同。這裡著重介紹企業與銀行之間的“賬單核對”。

  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是銀行對本企業在銀行的存款進行序時核算的賬簿記錄的複製件,所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核對,實際上是與銀行進行賬簿記錄的核對。

  理論上講,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餘額都應該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們是對同一賬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我們會發現雙方的賬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有“未達賬項”;二是雙方賬目可能發生記錄錯誤。

  無論是“未達賬項”,還是雙方賬目記錄有誤,都要通過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逐筆“鉤對”才能發現。

  具體作法是:企業把“銀行存款日記賬”中的借方和貸方的每筆記錄分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中的貸方和借方的每筆記錄從憑證種類、編號、摘要內容、記賬方向和金額等方面進行逐筆核對。經核對相符時,分別在各自有關數額旁邊劃“√”以作標記。在雙方賬單中沒有劃“√”標記的,不是“未達賬項”就是雙方賬目記錄的錯誤。

  對於已查出的錯賬、漏賬,有過錯的一方應及時加以更正。但是,為了對賬方便,銀行記錄錯誤可暫由企業出納在“銀行存款對賬單”中作假設性更正,事後再與銀行聯絡,由銀行更正其賬目;對於“未達賬項”,則應編制餘額調節表加以調節,以便切實查清雙方賬目是否相符,查明企業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要注意,只是通過編制餘額

調節表來調整餘額數字,達到查清賬目的目的,並不是按照查對到的情況直接記賬,賬簿記錄要依據日後憑證到達後處理。

  銀行存款日記賬填寫方法

  “日期”欄中填入的應為據以登記賬簿的會計憑證上的日期,現金日記賬一般依據記賬憑證登記,因此,此處日期為編制該記賬憑證的日期。不能填寫原始憑證上記載的發生或完成該經濟業務的日期,也不是實際登記該賬簿的日期。

  2.憑證編號

  “憑證字號”欄中應填入據以登賬的會計憑證型別及編號。如,企業採用通用憑證格式,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記×號”;企業採用專用憑證格式,根據現金收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填入“收×號”。

  3.摘要

  “摘要”欄簡要說明入賬的經濟業務的內容,力求簡明扼要。

  4.對應科目

  “對應科目”欄應填入會計分錄中“庫存現金”科目的對應科目,用以反映庫存現金增減變化的來龍去脈。在填寫對應科目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對應科目只填總賬科目,不需填明細科目;

  第二,當對應科目有多個時,應填入主要對應科目,如銷售產品收到現金,則“庫存現金”的對應科目有“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費”,此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主營業務收入”,在借方金額欄中填入取得的現金總額,而不能將一筆現金增加業務拆分成兩個對應科目金額填入兩行;

  第三,當對應科目有多個且不能從科目上劃分出主次時,可在對應科目欄中填入其中金額較大的科目,並在其後加上“等”字。如用現金800元購買零星辦公用品,其中300元由車間負擔,500元由行政管理部門負擔,則在現金日記賬“對應科目”欄中填入“管理費用等”,在貸方金額欄中填入支付的現金總額800元。

  5.借方、貸方

  “借方金額”欄、“貸方金額”欄應根據相關憑證中記錄的“庫存現金”科目的借貸方向及金額記入。

  6.餘額

  “餘額”欄應根據“本行餘額=上行餘額+本行借方-本行貸方”公式計算填入。

  正常情況下庫存現金不允許出現貸方餘額,因此,現金日記賬餘額欄前未印有借貸方向,其餘額方向預設為借方。若在登記現金日記賬過程中,由於登賬順序等特殊原因出現了貸方餘額,則在餘額欄用紅字登記,表示貸方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