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轉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出境電子轉單

  ①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後,應及時通過網路將相關資訊傳輸到電子轉單中心。出境貨物電子轉單傳輸內容包括報檢資訊、簽證資訊及其他相關資訊。

  ②由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向出境檢驗檢疫關係人以書面方式提供報檢單號、轉單號及密碼等。

  ③出境檢驗檢疫關係人憑報檢單號、轉單號及密碼等到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出境貨物通關單》。

  ④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應出境檢驗檢疫關係人的申請,提取電子轉單資訊,簽發《出境貨物通關單》,並將處理資訊反饋電子轉單中心。

  ⑤按《口岸查驗管理規定》需核查貨證的,出境檢驗檢疫關係人應配合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完成檢驗檢疫工作。

  2.入境電子轉單

  ①對經入境口岸辦理通關手續,需到目的地實施檢驗檢疫的貨物,口岸檢驗檢疫機構通過網路,將相關資訊傳輸到電子轉單中心。入境貨物電子轉單傳輸內容包括報檢資訊、簽證資訊及其他相關資訊。

  ②由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以書面方式向入境檢驗檢疫關係人提供報檢單號、轉單號及密碼等。

  ③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應按時接收國家質檢總局電子轉單中心轉發的相關電子資訊,並反饋接收情況資訊。

  ④入境檢驗檢疫關係人應持有關報檢單證和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副本***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或影印件,向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實施檢驗檢疫。

  ⑤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根據電子轉單資訊,對入境檢驗檢疫關係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檢的,將有關資訊通過國家質檢總局電子轉單中心反饋給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應按時接收電子轉單中心轉發的上述資訊,並採取相關處理措施。

  3.出境貨物在產地預檢的;出境貨物出境口岸不明確的;出境貨物需口岸並批的;出境貨物按規定需在口岸檢驗檢疫並出證的和其他按有關規定不適用電子轉單的暫不實施電子轉單。

  4.實施電子轉單後的查驗,按《口岸查驗管理規定》需核查貨證的,報檢單位應配合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完成檢驗檢疫工作。除出***動物、重點檢查有關名單內企業申報的貨物、以及國家質檢總局確定的貨物等必須逐批核查貨證外,其他貨物的口岸查驗核查貨證的比例為申報查驗批次的1-3%。

  5.產地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完《轉單憑條》後需進行更改的,按《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應報檢人和產地檢驗檢疫機構要求,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情況下,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可以根據下列情況對電子轉單有關資訊予以更改。

  ①對運輸造成包裝破損或短裝等原因需要減少數重量的;

  ②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運輸工具名稱、發貨日期、集裝箱規格及數量等有關內容的;

  ③申報總值按有關比重換算或變更申報總值幅度不超過10%的;

  ④經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和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協商同意更改有關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