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多元化的實質和簡介

  文化多元化是社會現實,它是我們的主觀願望不能隨意改變的,存在的任何東西都有它的合理性,都有支撐它存在的道理。下面就讓小編來給你科普一下什麼是文化多元化。

  文化多元性的簡介

  每一文化都有其存在的社會歷史和現實基礎。廣義的文化除了包括精神現象以外,還包括更為客觀的物質現象。物質世界雖然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但是統一中包含著對立,而對立更為具體,統一更為抽象,抽象的統一比具體的對立更難以被我們的思維所把握。世界的一體化會讓我們清楚地看到文化的多元化,唯有理性才可找到統一的根源,正所謂:“中庸之道,過猶不及”。事實上,在世界未實現一體化之前,文化的多元化是存在的,只是沒有進入到我們大多數人的視野。同樣,在世界的一體化中,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發現文化多元化中的統一性。統一性是始終存在的,只是統一的程度會隨著發展的不同而不同。統一是一個發展過程,發展是沒有終點的,也是一個無限持續的過程。同樣,統一也是個無限持續的過程。文化的單一化只是個發展方向,同時也是個永遠也無法實現的目標。

  文化多元性的定義

  所謂文化多元化就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在繼承本民族的優秀文化基礎上,兼收幷蓄其他國家或民族的優秀文化,從而形成以本國或民族文化為主,外來文化為輔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和諧社會氛圍。用費孝通先生的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講得更簡單一點,也可以用《論語·子路》所載孔子的一句名言:“和而不同”。

  文化多元性的特點

  多元共存

  多元共存是指各種文化都有平等的生存權利和發展空間,互相之間應該平等共處、和諧發展。它是文化多元化的價值追求和基本特徵,也是文化發展的內在規律和內在要求。經濟全球化是文化多元化的基礎和前提。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髮展,世界文化多元化已成為歷史發展趨勢;而資訊網路時代所帶來的各民族人民交往的便捷和網路特有的片面性,激發和增強了人們的民族意識和對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另外,因為每一種民族文化都具有其他文化所沒有的優勢因素,因此,文化的多元共存為各種文化的相互交流、取長補短提供了條件,各種文化在彼此借鑑優勢、共同發展和繁榮的過程中產生了互相依存的共生性,從而形成了多姿多彩、魅力無窮的人類文化景觀。

  和而不同

  這是《論語·子路》所載孔子的一句名言。這一思想認為,世界上的各種文化和民族之間應和諧而又不千篇一律,彼此不同而又不相互衝突;和諧以便於共生共長,“不同”以利於相輔相成。按照這一思想,世界各種文化應在和平競爭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因為每一種文化都是一個民族的基本象徵,內含著一個民族特有的價值觀念、行為方式,凝聚著一個民族的精神實質。別林斯基指出,“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馬克思曾經指出:“古往今來每個民族都在某些方面優越於其他民族”。

  融合創新

  在文化多元化的過程中,處在同一時代、同一文化體系中的多元文化各自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但各種文化彼此之間是時刻不停地進行著相互交流和相互作用的融合。融合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相互融合的過程中,每一種文化都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念和標準進行自主的選擇,吸納來自於異質文化的精髓,不斷豐富和發展自己。因此,文化在任何時候都是一個動態的、開放的、不斷變化著的系統,它的發展、壯大,永遠離不開與其他文化的交流、溝通和傳播。多元文化在融合的過程中也會伴有衝突,沒有衝突就沒有融合,而且融合本身就包含著衝突或矛盾。它們之間不是一種天然對立的關係,而是一種相互滲透、對話、融合和競爭的關係。多元化的文化保持其生命力的途徑是正視衝突,吸收借鑑其他文化的有益成分,使自身文化得以更新和發展。一種文化要想在不利於自身存在的條件下獲得生存的機會和可能性,就只有通過吸收其他文化的珍貴養料取長補短,迎接挑戰,而整個世界文化也是在各種文化的交流和發展中不斷繁榮創新的。

  長期穩定

  長期性和穩定性也是文化多元化的顯著特徵。文化多元化作為文化發展的態勢,以多元文化的共存與發展為前提。多元文化是隨著不同民族的產生而形成的。每一個民族在其漫長的繁衍和發展歷程中為適應各自的生存環境,從一開始就生成和發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即各自的文化。一個民族的文化是一個民族全部歷史的創造物,是民族生命與民族精神的不竭源泉。它是在該民族長期的生產、實踐與交往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並在該民族的發展過程中不斷髮展。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類的發展史就是多種文化長期並存、交流、創新和發展的歷史。因此,多元化的文化具有長期性的特徵。另外,每一個民族的傳統習俗、宗教信仰、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是適應本民族的一種文化形態,而且是在本民族的社會生產和生活實踐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這種文化形態一經產生就會在該民族的發展過程中長期存在並起作用,它具有更大的穩定性。

  文化多元性的實質

  文化是個整體性概念,它由表層結構與深層結構即文化核心構成,二者在文化整體結構中的地位與作用是不同的。諸如飲食文化、服飾文化、居住文化、語言文化等構成了文化結構的表層,它們並非文化的核心。構成文化深層結構的是那些在全球性範圍內將不同民族文化區別開來的文化特質,即流淌在每個民族的心靈中、體現著不同民族特徵的東西,它既是一種思維和行為模式,同時它還包括民族信仰和價值傾向等。它隱藏在表層文化的背後,體現著民族特性。

  由此可見,價值觀是文化的核心。每個民族都有其獨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而每個民族文化的核心就是蘊涵在文化深層的價值觀、思維方式。正是各民族不同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塑造了不同民族各具特色的風俗習慣、文化心理、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等,從而使各民族文化保持著其獨特性和穩定性。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文化多元化實質上就是價值觀、思維方式的多元化。

  多元化是事物發展的基本樣態。世界是多元的,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特點,人也如此。成長於不同地域、人文環境、風俗習慣、歷史傳統中的人,他們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也會存在很大差異,這符合多元發展的規律。而不同性質、特點和背景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處於同一個領域中,彼此之間也會產生衝突,這也是正常的,因為事物就是在彼此交流、衝突、融合中不斷髮展的。我們應該正視多元價值觀的存在以及它們之間的衝突,並以積極的態度接受它,允許多元價值觀和思維方式共存。這不僅是社會、文化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發展的客觀現實。

  價值多元化是時代與個體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它的實質就是容納不同的價值標準與追求。隨著經濟全球化程序的加快、國際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先進文化和落後文化、保守文化和開放文化、民族文化和外來文化等交織在一起,從而在社會各個領域同時樹立了多種價值觀,為人們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機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與追求,並可以成為不同的價值主體,從而使價值觀呈現出多元化傾向。

文化多元化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