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首問負責制度

 

    為了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行政效能,樹立誠信、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根據省政府關於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廳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基本要求
    首問責任制是指首問責任人對於辦事人所提出的問題必須耐心細緻地予以解答、處理或指引承辦單位、處室或承辦人的服務制度。
凡來人、來電話辦事、諮詢或者投訴時,第一個接觸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當有兩位以上工作人員同時被問詢時,職位高者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制實施範圍    
    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
    三、首問責任人的主要職責
    1、辦事人前來辦理有關事項或諮詢有關政策、業務時,如屬於首問責任人職責範圍以內的,要及時、準確、耐心地予以辦理或說明,不得拖延辦理時間;對於手續不全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必須向辦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全部手續、要求等;對於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以內的,要將辦事人指引到辦理此項業務的處室、局(單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予以回絕,或以任何藉口推諉、拒絕、搪塞辦事人。
    2、辦事人辦理或諮詢的業務不屬於我廳職責範圍的,首問責任人要耐心地予以說明。
    3、辦事人對我廳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首問責任人要認真接待並如實記錄,然後根據職責分工移交有關方面處理。
    4、首問責任人在答覆辦事人提出的問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答覆要準確、清楚且符合政策。對於不清楚、掌握不準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相關領導或諮詢有關部門後,給予準確的答覆。對於確實無法解答的問題,要及時請示,主動與有關方面聯絡溝通,並向辦事人說明情況,給予指導幫助。
    5、首問責任人對接受諮詢、答覆辦事人、辦理投訴中的重要事項,要做好書面記錄,以備查詢。
    四、首問責任制的責任與紀律
    l、首問責任制在廳黨組的領導下,由駐廳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各處室、局(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處室、局(單位)落實首問責任制負直接領導責任。駐廳監察室監督首問責任制的實施,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廳人事處要將落實首問責任制列為年度考核的內容之一。    
    2、首問責任人對辦事人提出的問題藉故推拖、不當處理、態度惡劣,造成辦事人上訪或嚴重損害機關形象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